《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的决定》,业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