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区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龙泉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改扩建工程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告,以保证业主及周边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告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青岛龙泉河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龙泉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清水河以北、昆仑山北路以西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阶段:规划变更
规划内容:本项目包含新建均质滤池、高密度沉淀池、臭氧发生器间各一座,拟将现状厂区范围内新建。厂区占地面积5032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188.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74.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4.08平方米。其中均质滤池地上建筑面积657.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08平方米、高密度沉淀池地上建筑面积116.33平方米、臭氧发生器间地上建筑面积300.76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处理规模将达到5.5万m^3/d,以适应区域开发建设加快的需要。
二、公告及投票地点:
公告地点:长江东路443号福瀛大厦大堂、项目现场出入口处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政务网查询流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目录—区自然资源局—重点工作—规划批前公示)。
投票地点:长江东路福瀛大厦大堂投票箱,请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填写后放入投票箱。意见票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意见票无效。
三、咨询电话: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0532-86995791;建设单位0532-86174938。
四、公告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3日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