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 栋
本报8月21日讯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9月1日起,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全国分批推行。其中,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3项试点城市中均包含青岛,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前期已在青岛推广应用。
记者了解到,在驾驶证电子化及货车电子通行码方面,青岛早有探索。2019年12月20日,我市启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三类电子证照;2020年1月1日,启用“货运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市民通过“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申领后,在路面执法管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等交通管理规定情形下,都可以使用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此外,青岛已在今年6月1日落地实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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