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我局于7月30日发布的青城自资告字〔2021〕8号拍卖公告中,部分规划指标变更明确如下:
地块编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QDCYP-2021-8-1- ≤20% ≥35%
QDCYP-2021-8-2- -≥30%其中住宅部分≥35%
QDCYP-2021-8-17>1.2且≤2.5
QDCYP-2021-8-19>1.5且≤2.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拍卖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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