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商引资实效赋能高质量发展

青岛日报 2026年01月06日

  冷  静

  新时期招商引资具有招商模式转型、新动能培育、政策整体协调、引资向引流转变等显著特征,要求我们必须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提升外资招引质量、创新招引方式、锻造精干招商队伍、完善招商工作机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速形成招商引资新优势,开创招商引资新局面,为“十五五”时期青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青岛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机制,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打造‘投资青岛’品牌”,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走深走实,对于“十五五”时期提振有效需求、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应对新时期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在激烈竞争中抢占新“赛点”、畅通“堵点卡点”、找准“发力点”,加速形成招商引资新优势,已成为“十五五”时期青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新时期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特征

  一是突出营商环境优势,强化招商模式转型。国务院作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取消地方性优惠政策、拆掉政策“土围子”的部署,表明各地区此前普遍采取的“税收优惠”“奖补招商”“土地招商”等传统招商引资模式已走到尽头,以市场主导的内生性投资增长模式成为大势所趋和长期战略。新的部署意味着地方招商引资政策需要“化有形为无形”,在不能直接向企业提供奖补和税收减免等“硬优惠”的情况下,更需要充分发挥各地区位优势、要素禀赋优势,将服务型政府理念落实到“服务企业”中去,持续打造特色化营商环境品牌,为不同经济要素的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

  二是突出产业集群优势,强化新动能培育。近年来,我国产业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产业区域集聚、新兴产业主导及产业园区承载等新特征。从企业发展看,单一企业的发展很难实现突破,需要融入产业集群中才能实现竞争力的提升。从地方产业发展看,地方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需要通过强链补链延链形成区域特色产业集群。这就要求各地从区位优势和要素禀赋出发,注重产业集群整体规划,明确开展招商工作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针对性制定招商产业和企业的目录清单,并通过“企业家瞄准、政府集中打造”的方式增强区域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

  三是突出市场引领优势,强化引资向引流转变。低成本的要素市场和稳定的内需消费市场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的重要基础。目前,影响企业在各地发展的主要因素已演变成其获得人才、技术、知识、数据等现代要素的难易程度和成本高低,各地区需要全面促进人才要素、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的融合发展,带动要素流量聚集,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引流转变。与此同时,外资企业聚焦消费升级市场、贴近消费中心的迁移偏好十分明显,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应用场景招商等新模式,带动消费流量集聚,通过外企入驻、项目落地等形式实现流量的价值转化。

  四是突出制度集成优势,强化政策整体协调。过去各地招商新政层出不穷,但也面临政策协调性不足等突出难题,导致不同区域间“招商抢资”“互挖墙脚”等现象频现。一方面,地方招商工作普遍缺乏上有统筹、下有落地、跟踪全程的全流程招商管理机制;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对长期的招商考核机制,部分地区受招商引资考核压力影响,容易偏离产业招引目标。在优化招商政策环境的过程中,单一领域和单项政策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需要通过加强整体性的制度设计,注重经济资源的整合,注重经济“合力”的比拼,形成制度集成的综合性优势。

  推动青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路径

  第一,扩大外商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展吸引外资空间。坚决执行外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准入限制措施,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大力推进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的引资引智,加强在智能制造、物联网、云计算、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外资采取新设企业、股权投资等方式投向先进制造业。围绕项目研发、孵化、投产、运营,重点引进创业孵化、中试熟化、创业投资、供应链管理等各类专业服务型机构,着力完善金融信贷、现代物流、法律、会计、品牌推广、数据交易、信息咨询等服务。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支持外资有序进入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会展、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文化创意、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推动外资企业先进技术、管理理念与本土企业融合发展。

  第二,提升外资招引质量,进一步增强吸引外资能级。吸引外资企业通过合资、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市内企业改造和兼并重组,鼓励外资企业以新增投资、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债转股、无形资产出资、资本公积转增等多种方式实现增资扩股,加大对外资企业再投资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持续强化土地、能源、用工等要素保障。建立完善的总部经济引进培育、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体系,搭建形成一批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载体,加强税收抵免、总部扶持、到账奖励、服务保障等增资鼓励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外资企业在青岛总部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推动跨国公司将生产装配基地向研发营销中心、关键零部件分拨配送中心和全球维修服务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延伸,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青岛设立全球或地区总部。鼓励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强强联合,积极引导外企与本地民企开展协作配套,支持存量地区总部加大投资规模和提升区域管理层级。

  第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进一步畅通吸引外资渠道。推动以商引商,聚焦驻青知名企业家、行业领军人物、科技“经纪人”等商界精英,积极开展二次招引。推动青岛龙头企业、行业标杆企业、产业链头部企业发挥自身影响力,吸引一批技术领先、契合度高、发展前景好的配套项目入驻。鼓励资本招商,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设立市场化母基金,鼓励国有企业与龙头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合作设立天使基金和并购基金,持续完善与央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对接合作机制。创新场景招商,系统谋划、挖掘开发招商应用场景,围绕城市建设、工业制造、科技创新、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发开放一批场景试验区,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引进落地推广提供场景机会。推动“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有机融合,加强与国家级实验室、高水平创新平台对接合作,注重引进科技领军人物,以人才引进带动科研、资本、产业发展。

  第四,锻造精干招商队伍,进一步筑牢吸引外资基石。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推动各区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招、亲自引、亲自推,敦促各功能区配强招商干部队伍。加强招商人员培训,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熟悉产业政策、懂得谈判技巧的专业化招商队伍。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各区市编制、岗位、资源向招商一线倾斜,鼓励以市场化机制录用招商人员。组建招商顾问团队,提高招商引资的科学化决策水平。畅通招商干部使用、晋升渠道,支持对招商引资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多年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且业绩稳定的招商工作人员,在提拔使用、身份转换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鼓励各区(市)对项目招引作出实质性贡献的招商部门、团队人员及项目服务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市场主体或国有公司探索组建招商公司,吸收优秀招商人员进入管理层,为招商人员提供绩效薪酬和投资分红“双收益”。

  第五,完善招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吸引外资实效。建立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鼓励设立市场化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优选招商中介机构、投资基金、项目引荐人等。实施开放招商伙伴计划,积极招募招商伙伴,完善招商海外代理人制度,加强与国际商协会、海外侨团和第三方专业招商机构深度合作,实现政府招商和市场化招商双轮驱动。搭建全市“一盘棋”招商平台,建立综合协调服务、招商平台共享、跟踪项目落地等机制,建立以开工、投产、贡献为主的评价体系。创新市、区(市)统筹联动模式,引导各区市、各功能区聚焦主导产业招引项目,强化区市招商效果的自身纵向比较。充分发挥开放园区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探索形成“管委会主导+招商公司主体”的组织架构。建立集招商信息收集、项目评估、推进跟踪、审批办理、落地运营等于一体的项目库,推动招引方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尽职调查。

  第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吸引外资生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合规管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等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检查。规范政府招商引资履约行为,完善政府立信守信机制,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审慎承诺、刚性兑付要求,杜绝招商引资“一锤子买卖”。充分发挥“外商企业服务官”“外资企业圆桌会”服务机制作用,持续畅通政府与企业间常态化、机制化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对重点招商项目的签约、注册、开工、投产等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依法依规保障用地、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配套水电路气房等基础保障。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