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新时代党员干部家风建设

青岛日报 2023年08月13日

  张胜芳

  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更是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匡正党员干部家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应有之义,必须坚持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助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强化教育引导,在深学细照中厚植家风建设内生动力

  第一,坚持忠诚立家、修身齐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名干部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要把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纳入家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笃信笃行中坚定家风建设政治自觉,影响和带动家庭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积极做爱国主义的坚守者和传播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教的全过程,推动家庭成员把实现家庭梦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涵养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

  第二,坚持耕读传家、实干兴家。读书学习既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历史经验,也是“济世传家”的重要方式。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带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要秉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争做本职岗位上的行家里手,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脚踏实地,以实干的状态和业绩为家庭成员做出榜样。

  第三,坚持从严治家、勤俭持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党员干部必须从严治家,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铭记“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古训,把革命先辈、模范典型作为“比”的尺子,时刻校准“知足”和“不足”的度量衡,做到欲望上知足知止、生活上克勤克俭,不断引领社会新风尚。

  强化纪法约束,在行为匡正中深化家风建设履践致远

  严格遵守法规法纪。纪法是成文的道德,遵纪守法是家风建设的底线。党员干部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党性问题、纪律问题。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纳入作风建设范畴,以党内法规制度形式予以规范,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制度化。2016年《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增了家庭家教家风方面的要求。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对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领导干部的处分措施。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家风建设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此外,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法规中,对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也都有相应的规定。这些法规制度互联互动、同向发力,构成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将家规与党规、法规相互融合,严格把握家庭亲情与公共权力的边界和尺度,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始终坚守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严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家风建设要真正落地落实,需要强有力的监督监管和长效保障机制。要加强家风建设监管工作,切实做到家风建设事有人办,责有人负。落实整合廉政谈话、廉政家访、重要时间节点廉洁提醒等制度,将其寓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及时“咬耳扯袖”,提醒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廉洁的“守门员”。要构建家风建设考核和保障长效机制,将家风建设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廉政党课、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中,增强家风建设制度的生命力;将家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任务,纳入基层党建、党员干部教育、选拔任用的考量要素,增强家风建设制度的执行力;针对已办案件暴露出的突出家风问题,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家属子女和直系亲属从业回避等制度,明确对党员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的纪律和规矩,增强家风建设制度的创造力。

  强化惩治震慑,在警示案例中筑牢家风建设廉洁防线

  第一,保持有案必查的高压态势。惩治的震慑力来自于有案必查的反腐败高压态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发布的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涉及家风不正的接近60%。家风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不拘小节,终累大德。不少被查处的干部,往往都是从人情往来细微处开始忽视,从无伤大雅的小节处开始滑坡,最终破纪破法、走向不归路。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家风建设始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家风不正者付出代价,形成强大高压震慑。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家风不正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严查党员干部配偶、子女违纪违法问题,倒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责任,严防“裙带腐败”“衙内腐败”。

  第二,深化警示教育的震慑效果。要密切关注腐败背后的家风问题,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激发家风建设治本功能。党员干部贪腐案件中有大量案件由其配偶子女亲属导致,“夫妻店”“父子兵”全家“腐”屡见不鲜,寄生性腐败和家族式腐败问题屡有发生。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还原案例,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腐化堕落的轨迹,深入剖析其走上腐败“不归路”的思想根源,发挥点醒“梦中人”、产生“当头棒喝”的震慑效果。要加大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的力度,进一步警示党员干部坚守原则,放下私情,时刻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围猎”,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守护好家庭这片“廉洁港湾”。

  (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