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责任 提升治理效能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青岛日报 2021年09月26日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坚决扛起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把准职责定位。聚焦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涉及被监督单位的职责任务,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森林防灭火、山头公园整治等重点事项,建立监督事项清单40余项并动态更新,推动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持首先自身学深悟透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在对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等方面熟练掌握的基础上,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等角度找准切入点,明晰监督检查重点,“点对点”开展监督检查,制发纪律检查建议4件并督促整改落实。

 紧盯“关键少数”。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拧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安排,明确重点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针对落实不到位、执行有偏差等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查找突出问题,督促制定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协同联动发力。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职能部门、区(市)纪委监委之间的协作联动,通过“室组协同、组组合作、室组地联动”等方式,放大监督“交叉火力”的叠加效应,实现“室组地”工作协同高效运行。如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督导主责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约谈各区(市)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其承担的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中需重点关注、重点推进的事项梳理研判,分区域分类别精准形成10份问题清单、43个具体问题,协同党风政风监督室交由各区(市)纪委监委靶向开展监督检查,协同各区(市)纪委监委聚焦责任落实、任务推进、纪律作风等重点,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约谈提醒、专题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抓好工作落实。对各区(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业务层面问题,由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及时向主责部门进行反馈,进一步督导主责部门牵头整改落实,真正实现了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