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8月7日讯 近日,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判处骆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被告人骆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损失100040元。
2022年9月,被告人骆某通过闲鱼APP向被害人李某售卖闲置羽绒服一件,交易完成后,骆某获得李某信任,双方互相添加微信好友。之后,骆某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多次谎称可以向李某出售二手手机、电脑、奢侈品包袋、金手镯、汽车等物品,但骆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随后,又以缴纳车辆检测维修费、保险费等理由骗取钱财,至2023年12月,被告人骆某共骗取李某10万余元,赃款挥霍殆尽。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 通讯员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