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8月18日讯 8月18日下午,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优品”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岛优品”公共品牌管理办法》《“青岛优品”公共品牌企业自我声明管理办法》的要求,青岛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优品”申报工作,凡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连续运营3年以上的运营主体均可参与申报,其中,重点支持“四新”领域企业申报。
满足六大基础条件可申报
“青岛优品”申报范围要求:申报主体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连续运营3年以上;鼓励24条产业链重点企业申报;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简称“四新”领域)企业申报;不支持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领域的企业申报。申报主体要求满足六大基础性条件,工业类、农业类、服务业类申报主体需相应满足差异性条件。
基础性条件要求申报主体及其法人近3年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亏损情况(对公益性单位亏损情况不作限制性要求);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质量和服务标准体系;无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工业类要求申报主体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近3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农业类要求申报主体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农产品生产活动;申报产品通过“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之一;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服务业类要求申报主体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对公益性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作限制性要求);在职员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可推广的服务管理模式。
8月2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申报主体需按照《申报表》,通过线上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网址:https://amr.qingdao.gov.cn/fwt/jsp/gcloud/excellentent/excellentent/index.jsp)。每家申报企业可申报不同的产品(服务),原则上不超过3个。同时,企业需附自我声明申报,按照《“青岛优品”公共品牌企业自我声明管理办法》要求,对符合自我声明条件的企业可填报纸质版《“青岛优品”自我声明企业申报表》和承诺书。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录“青岛优品”线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初审;经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区市上报的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青岛市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中遴选部分专家组成2023年度“青岛优品”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主体进行材料评审;结合区市初审、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情况,形成2023年度“青岛优品”拟推荐名单;综合评价后,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相关程序,届时将正式发布2023年度“青岛优品”名单。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