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4日讯 4月18日上午,有群众向市北公安分局辽源路派出所反映,错埠岭社区小广场上,有人在练习合唱,扩音器传出的声音扰民。
社区民警陈海峰迅速赶到,发现小广场上聚集了很多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吵成一团。民警分头询问后得知,小广场之前只有居民在此休闲散步,非常安静。但最近一群爱好唱歌的中老年女性在此练习合唱,唱歌的时间段不固定,音量也比较大,周围居民找过好几次都收效甚微。当天上午,合唱团又开唱了,音乐声音很大。楼上居民很生气,下楼要说法,双方吵了起来。
民警调解时,居民要求禁止唱歌扰民,合唱团成员们则认为唱歌是她们的爱好和权利。民警从法律的角度讲明了公共场合禁止噪音扰民的规定,强调了社区和谐的重要性。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合唱团调整时间,降低音响音量,在保证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继续在小广场上唱歌。居民们也表示理解。民警还建议社区增设公告牌,明确小广场的使用规则,并设置合理的区域。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毕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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