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销售员侵犯商业秘密被判刑八个月

青岛晚报 2025年04月25日 陈小川

  本报4月24日讯  2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海关、青岛仲裁委员会等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部门发布青岛市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供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参考借鉴。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陈小川)

  部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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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岛某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假冒他人集体商标案

  2024年3月7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某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扣押标有“CHAMPAGNE”文字的慕月苹果味起泡酒129箱。经查,第11127266号“Champagne”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由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于2013年3月21日注册持有,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葡萄酒。同年4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对香槟(Champagne)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本案当事人共生产标有“CHAMPAGNE”文字的慕月苹果味起泡酒137箱,向经销商提供样品8箱,涉案货值金额共计6576元。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标有“CHAMPAGNE”文字的慕月苹果味起泡酒129箱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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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尹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青岛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永磁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该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有严格的保密制度。被告人尹某某在公司先后从事机械设计工作和销售工作,对所在岗位负有保密义务。

  2020年,云南某公司向该青岛公司求购4台永磁设备,青岛公司提出每台售价50余万元,并安排尹某某与云南公司洽谈该笔业务。云南公司向尹某某提出价格过高,尹某某表示其可以向云南公司提供每台售价42万元的永磁设备,云南公司同意。2020年11月,尹某某违反青岛公司保密规定,依据青岛公司永磁设备的相关图纸参数,委托他人生产4台设备销售给云南某公司,给青岛公司造成销售利润损失32万余元。

  2021年1月,青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接青岛公司报案后,以侵犯商业秘密案立案侦查。黄岛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情况、涉案产品商业价值等证据材料,并对涉案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进行鉴定。经鉴定,青岛公司的相关密点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属于商业秘密。尹某某非法销售的4台设备中的相关技术信息与青岛公司的密点技术信息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相同。

  2022年10月,公安机关以尹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黄岛区检察院移送起诉。2023年10月,黄岛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尹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2月,黄岛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尹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一审宣判后,尹某某提出上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