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红隼妥善安置。
本报6月20日讯 6月15日下午,一只红隼幼鸟受伤后坠落在城阳区徐家屋子村边。接到路人报警后,城阳公安分局民警到场施救。
6月15日下午,城阳公安分局棘洪滩派出所接到魏女士报警,她路过徐家屋子村旁的泥地时,发现了一只翅膀受伤、飞不起来的小鸟,长得很像猫头鹰。巡逻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魏女士已经将小鸟安置在一个干净的笼子中。民警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到场后确认,这只小鸟是一只红隼幼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森林警察仔细检查后认为,幼鸟的一侧翅膀折断,可能是从高处坠落导致的翅膀骨折,失去飞行能力。由于幼鸟尚不具备独立的觅食能力,民警将幼鸟放置在温度和湿度适宜、干净的地方,给它喂食生肉和水,待幼鸟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拨打110。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首席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林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