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萍
本报4月1日讯 1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学法,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市长赵豪志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听取我市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和规定,全面抓好贯彻实施,切实提升海洋环境治理效能。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宣传普及,督促涉海企业积极履行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海洋、爱护海洋的浓厚氛围。要准确把握海洋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落实湾长制,扎实做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