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西检察院干警到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回访帮扶残疾人刘江(化名)。莱西检察院与该公司签署《关于共同救助涉案困难残疾人的工作办法》,截至目前已共同帮扶困难残疾人2名。
2014年8月,刘江被他人殴打致重伤,构成七级伤残,找工作成了难题。刘江把打人者诉至法院,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附带民事赔偿43万元,但无赔偿能力。刘江到莱西市检察院咨询和反映情况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审阅了原案卷宗,并与刑检部门办案人进行了沟通,对此案的民事赔偿情况及刘江家庭困难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研究,一致认为刘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逐级呈报至省人民检察院,最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为刘江申请了共计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刘江因不懂政策,受伤后一直没有到残联进行残疾等级认定,也无法获得残疾补贴,莱西市检察院主动联系莱西市残联,协助刘江办理了二级残疾等级证书,每月可以领取残疾补贴,缓解了其生活压力。随后,莱西市检察院又积极与当地多家民营企业取得联系,最终与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共识,该公司为刘江提供了适合的岗位,解决了他的生活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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