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青岛颐仁禾工贸有限公司拥有40%的股权,本人未签署过股权无条件转让他人的声明或文件,也没签订过任何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做出过任何转让本人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如有侵占本人股权者,请在15日内与我儿子李璟联系解决,如逾期没有协商解决,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李克寤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