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青岛蓝谷管理局政务服务协调联动不畅通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局党委主题教育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专项整治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审批和监管部门相互推诿,职责不明,界限不清,协调配合不到位,衔接不够;
2.涉及民生领域问题推诿扯皮,职责分工不明晰,问题处置流程不规范,协调协作能力不强,办理缓慢。
二、问题反映方式
受理电话:
青岛蓝谷管理局纪委、派出监察室:0532-6772200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