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晓燕
当今时代,以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全方位融入文化生产、传播与消费各环节,推动文化产业发生深刻变革,催生出多元化、智能化、互动化的新型文化业态。这是文化产业适应数字时代需求、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因此,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
新型文化业态不仅是技术赋能文化的结果,更是技术逻辑深度介入后引发的文化生产方式、传播方式与消费方式的系统性重构。从生产角度看,数字技术降低了创作门槛,催生了“人机协同”“产消合一”的新范式;从传播角度看,平台化与算法化重构了信息流动的路径,实现了从“单向推送”到“智能匹配”的跃迁;从消费角度看,沉浸、交互、碎片化的体验形态,重塑了受众与文化内容的连接方式。这三方面的变化深刻体现了技术赋能、供需适配与价值共创的内在逻辑,它们相互关联、彼此强化,共同构成了新型文化业态发展的基本图景。推动新型文化业态高质量发展,需要顺应其内在逻辑,在价值引领、场景拓展、传播增效、平台治理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
强化价值引领,提升原创能力
新型文化业态的高质量发展,不能仅靠技术赋能与流量加持,更需要在价值内核与内容原创力上筑牢根基。价值引领主要解决的是“为谁服务、传递什么”的方向问题,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融入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微短剧等新型业态之中,让技术赋能真正服务于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原创能力重点关注的是“靠什么竞争、凭什么立身”的基础问题,提升新型文化业态的原创能力关键在于构建一个从资源挖掘到技术支撑再到生态保障的有机闭环。强化价值引领,提升原创能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设立“青岛故事”原创内容扶持计划,定向征集和扶持一批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动漫、沉浸式剧本、数字艺术等原创作品;二是搭建原创内容孵化与转化平台,提供从创意打磨、技术实现到版权运营、商业转化的全流程服务,帮助创作者将“好想法”转化为“好作品”;三是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的原创人才培育体系,为青岛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注入持续的创新活力;四是建立内容评价与引导机制,营造健康创作生态。通过上述举措在新型文化业态领域形成“价值引领有方向、原创生产有土壤、人才成长有通道、精品涌现有生态”的良性发展格局,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内容,让流量真正筑基于品质。
深化技术创新,提升传播效能
在技术创新的驱动下,新型文化业态的传播逻辑已发生深刻变化:从传统媒体“点对面”的单向传播,转向平台主导的智能化、社交化、场景化分发。提升传播效能,不能止步于拓宽渠道或追逐流量,而应借助数字技术实现内容与受众之间的精准匹配与价值共振。大数据与算法推荐技术使优质文化产品能够从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找到合适的受众;人工智能生成与自动化分发技术则有效降低了传播门槛,让个性化内容得以快速触达目标人群。深化技术创新、提升传播效能,其最终目的不是流量的无限扩张,而是让承载主流价值与原创精神的优质内容,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覆盖更广泛的受众,从而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青岛拥有较为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和丰富的文化科技应用场景,在提升新型文化业态传播效能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可在以下方向继续发力:第一,推动大数据、算法技术以及AIGC等前沿技术在传播环节的深度应用,探索从内容生成到智能分发的全流程自动化,实现“人找内容”与“内容找人”的双向优化,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传播效能的提升。第二,构建传播效能评估与反馈体系,建立涵盖触达率、完播率、用户反馈等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形成“传播—反馈—优化”的良性循环,引导创作机构有的放矢地优化传播策略。第三,深化文化的国际化传播,发挥上合示范区以及“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区位优势,推动本土优质文化内容的多语种译制与跨区域分发,提升青岛文化品牌的全国影响力和国际传播效能。
推动业态融合,拓展应用场景
文化生产方式、传播方式与消费方式的重构,最终都需要在具体场景中落地,才能实现价值闭环。正因如此,推动业态融合、拓展应用场景,是促进新型文化业态从技术可行走向社会可感的关键一步。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必须大力推动文化与旅游、消费、教育、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将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微短剧等新型业态嵌入多元化的社会空间,从而实现内容与场景的深度协同与放大效应。需要强调的是,场景拓展不能满足于零散的点状植入,而应构建“内容生产—场景适配—消费转化—价值反哺”的完整闭环,力求使每一处融合都能催生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进而反哺内容创作,从而形成内容与消费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青岛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影视产业资源和旅游目的地优势,为业态融合与场景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因此,可从以下方向发力,推动新型文化业态在青岛的落地生根与融合发展:第一,打造海洋文化沉浸体验特色场景,开发具有青岛特色的海洋主题沉浸式演艺、数字光影展和交互式科普项目,让“看海”的自然风光升级为“入海”的文化体验;第二,推动数字文娱嵌入城市更新,开发基于老城空间的沉浸式剧本游、光影夜游等产品,将沉浸式展演、AR导览、数字艺术装置等植入历史街区,实现历史保护与文化活化的双赢;第三,构建“微短剧+文旅消费”融合生态,引导微短剧创作与青岛文旅资源深度绑定,实现更精准有效的引流转化;第四,激活“公共空间+数字艺术”普惠性场景,将地铁站、滨海步道等公共空间转化为数字艺术的展示窗口,打造更具活力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优化制度供给,健全治理体系
新型文化业态的蓬勃发展,需要市场的自发活力,同时也需要制度的规范引导。生产方式、传播方式、消费方式的深刻重构,对传统文化治理模式提出严峻挑战。新型文化业态具有跨行业、跨区域的融合特征,这使得传统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难以有效覆盖,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监管盲区。在这种情况下,优化制度供给、健全治理体系,成为推动新型文化业态从“野蛮生长”走向“有序繁荣”的重要支撑。优化制度供给,核心在于构建与数字时代文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治理体系,关键在于构建多方协同、包容审慎的治理格局。
作为国家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青岛在制度供给与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具备先行先试的条件。可以从以下方向发力,为新型文化业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第一,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事宜,形成治理合力;同时针对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等新兴场景,探索“场景化监管”模式。第二,完善版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新型文化业态提供版权登记、侵权监测、维权援助等一站式便捷服务。第三,优化政策扶持与资金引导机制,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价值引领的原创项目。
(作者单位:青岛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