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先审查的基础上,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市财政局按照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统筹做好稳增长、提质效、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压力不容忽视,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一些单位过紧日子意识还需深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还有提升空间,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仍需持续加强等。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6年预算报告和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相衔接,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总体可行。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6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青岛高新区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为做好202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落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部署要求。坚持积极取向,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用好政策空间,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系统谋划我市政策措施,将各类经济和非经济政策、存量和增量政策纳入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统筹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提高协同性和有效性。加大财源税源培植力度,夯实税基、涵养税源,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支撑。
二、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对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的财力保障,保持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创新。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深化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改革,巩固发展耐心资本。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加强财政金融协同,统筹运用好财政贴息、融资担保、引导基金等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深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双向赋能,为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塑造新动能新优势提供坚实保障。
三、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以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为契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配置的精准度。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资产共享调剂力度。加强预算收支管理,认真研判财政收入形势,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管好资产和用好资产相结合,深化“三资”管理改革,拓宽多元化资产盘活途径,加强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为大,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保持必要的支出总量,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财政保障和调控作用,推动全年预期目标完成。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发挥好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政策积极作用,支持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把好入口关,提高项目质量,从源头上防控债务风险。科学安排市级和区(市)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新增限额要优先用于在建项目,用于填平补齐、事半功倍、打基础利长远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抓好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穿透式监管,依法依规用好债券资金,加强债务形成资产管理,多措并举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持续用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防止风险累积。
五、凝聚贯通协调监督合力。坚持精准发现问题与有效解决问题相结合,不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要求,深化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共商年度协同监督重点,围绕“两重”“两新”重大决策部署及政府债务管理、重要项目、区(市)财政运行等关键领域,加强联动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