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玉米地

青岛日报 2025年11月23日

  李京禄

  秋后的原野,又恢复了一贯的平静。

  从南北拉伸的高速上,放眼四望,成排的田垄袒露着褐色的肚皮,等待着新一轮的耕种。小麦的秋播还没有上场,玉米、高粱、大豆偶尔残存在土地的间隙,呈现出枯黄、浅绿,或者是淡赭,丰收之后的田野如同简净的印象派水彩画。

  半个月前,华北的沃野里,还林立地矗着密不透风的玉米方阵。风吹过,雨淋过,太阳晒过,它们腰杆挺直,头上的红缨杂乱,宽大的叶片四面漫延,骄傲自得地挂着饱满的玉米棒,将吸收了一季的天地精华,以果实的形象回馈这多情而无私的耕作。

  很快地,收割就进入了实在的姿态。过去那种左手挎篮、右手挥镰的小农方式已变了模样,大型机械的切割规模空前,它用铁嘴一吞,风卷残云,前头还是修长的玉米秆,转眼就在车屁股后吐出满地散碎的草屑,成为营养土地的新肥,质本清来还清去,完成了作为玉米的又一个轮回。

  被机器粗暴地剥去老衣的玉米棒,在白色的内衣里闪出惊异的三两点金黄,或胆怯、或忙乱、或无奈,目光如水、仪态万方,如“过江之鲫”,争先恐后地涌进装运的车厢,等待着剥皮、去粒、曝晒、粉碎、揉捻、蒸煮,成为热气腾腾的粮食,摆上餐桌、入肠果腹、修成正果。

  所有的劳作都被编进程序,有条不紊、不慌不忙。玉米从种植、成长到成熟、收获,一切都是预设,没有特别的事件注定要进入人们想要的结果。即使是遇到干旱虫灾,也大可不必太多的人工参与,农药喷洒、自动灌溉,今天的耕种对待这点小问题,简直是小菜一碟。

  也正因为如此,缺少情感的调剂,缺少人工参与的玉米,少了更多的温情。在日常如水的岁月里,我喝一碗玉米粥,吃一块精细加工的玉米饼子,甚至是啃一根散发着诱人色泽的水煮鲜玉米,纵然再三地咀嚼,也品不出汗水的味道。失落之余,我饭后手端一杯绿茶,在城市水泥钢筋的书房里,手握鼠标,透过电脑屏幕,找寻昔日与父亲共同劳作在玉米地里的吉光片羽。

  父亲的玉米地,那是他一季的梦想。从夏天麦子收获完成开始,他就脚不沾地地开始忙活玉米的全套“流水账”。要翻耕土地、要提前运肥、要选好种子、要备好人手,只要一场秋雨满足土地的墒情,就可以下种。土地早就平整好了,整齐无垠、松软适度,大的土块儿已被父亲用锄头敲碎,留在大地里的小麦根也都变得温顺。

  玉米的播种是孕育新生命,对于终生务农的父亲而言,是一种很虔诚的事业。他在前面用锄头,一下一下地刨坑,纵横有序,像在排兵布阵。我在后面撒种子,一个坑两三粒,一把玉米填满五六个坑,一路小跑,撵着父亲不停地上下挥舞锄头。他笑着,感叹我的能干;他停下锄头,用手巾擦汗。汗珠挂在红铜色的脸颊上,晶莹透亮,和土地里的一串金黄相映成趣,在西落的霞光里格外温馨。

  我的印象里,父亲的玉米地很少有风调雨顺的时候,天旱少雨,几乎成为常态。最初,父亲和我把汽油桶改装成水厢,用独轮车推着,到地头的水井里汲水。进入田间,松软的土地半吞着车轮,父亲在后面用力推,我用绳子在前面使劲拉,亦步亦趋,如朝圣一般在烈日下躬身行进。这甘洌的水,如同甜美的浆汁,用小水瓢舀着,一瓢一瓢灌溉着枯黄瘦弱的玉米苗。我和父亲的脸上都有汗珠滚落。

  后来,天旱得厉害,午后的玉米地升腾着太阳炙烤的烈焰,禾苗在滚滚热浪中不断地叩头弯腰、低头求饶。父亲嘴上起了泡,他和邻近的几户乡邻在地头集资挖了一口浅井,租了村里的抽水机,没日没夜地蓄水灌溉。清冽的水像撒开蹄子的小马驹,跳跃着,欢叫着,漫过饥渴的土地,饱吸的玉米苗被激得一下子挺直了身子,生机当下焕发。阳光里的父亲灿烂地笑着,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

  清水滋润着玉米苗,也唤醒了地里的杂草。父亲、我、家里的老牛,我们会早起在地里除草,我前头牵牛,父亲后头驾着耘锄,“哩哩啦啦……驾!”在洪亮的吆喝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玉米长得有小腿高了,一天一天拔节,我能听到它们“吱吱”叫着伸胳膊、长腿脚的声音。

  该给玉米喂肥了,它们长得比我都高,密密匝匝,风吹不进。我们穿上长衣长裤,头上戴着草帽、脖子围上毛巾,全副武装、严阵以待,一头扎进蒸笼一样的玉米阵,随时抵挡刀枪剑戟一样锋利的玉米叶。饶是如此,一番劳作下来,全身四处都有划痕,再加上汗水的浸泡,奇痒难忍。父亲上下挥锄,在玉米根系处刨开小窝,我用手把白花花的化肥撒进去,用脚顺势埋土踩实,防止肥力散失。沙沙作响的玉米阵很快就将我们吞没,在寂静幽闷、燠热难当的空间里,只有即将到来的丰收的喜悦,还有对未来城市的畅想,苦撑我疲惫不堪的身体。

  中秋节前后,玉米终于丰收了。我和父亲最艰苦的手工劳作派上了用场。手掰肩扛、镰刀挥舞,丰满硕实的玉米棒一堆堆地摊放在田间地头,高大林立的玉米秆整齐地躺伏在热气腾腾的大地上。父亲眉眼里全是笑,他驾着牛车,穿梭在田间,玉米收成不错,一季的汗水没白费,土地从来不欺人,他很满足。从种到收,这些路数他做了一辈子,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他想不到的是,多年的劳作已经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身体,突然有一天,父亲在套牛车时,眼前一黑,晕倒在玉米地里。

  在城市的房里,我无数次翻阅玉米地里的过往。农村、县城、岛城,求学、就业、成家,我慢慢养成了早饭喝玉米粥的习惯。我喜欢这纯粹的金黄色泽,喜欢这入口软香的感觉,我用心品咂玉米面的每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就看到了玉米地里耕种的父亲,他累了一辈子,终于又把自己完整地交付给他终生耕作的土地。端起玉米粥,我与父亲依然有着精神的遥接,蹚过岁月之河,历久弥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