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曹现强、李琼近日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
城市生物多样性是衡量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增强城市生态韧性的重要保障,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
践行生态优先,优化城市空间规划。大力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必须将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度融入城市规划,使城市空间规划更有利于保护和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要在城市规划中提升城市蓝绿空间的容量和质量,科学布局并串联分散的公园、湿地、森林、河流等生态节点,细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恢复措施,建设生态廊道和动物通道,增强栖息地的连通性,拓展物种生存空间,为生物栖息繁衍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生态网络。
厚植生态基底,激活城市发展动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城市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协同并进,使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成为驱动城市品质跃升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以法治筑牢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红线推动生态价值转化为发展动能,把提升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与发展生态经济结合起来。加强科技赋能,通过建设信息化、智能化的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实现自动采集和分析生物信息、物种智能辨识,为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效能提供强大科技引擎。
凝聚多方力量,共筑城市美好家园。城市生物多样性与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位城市居民都是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大力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需要汇聚众智众力,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多方力量,必须建立并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比如,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小程序等,创新公众随手就能参与物种调查和监测的方式方法,激发城市居民主动参与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的热情。此外,还要用好市场的“无形之手”,吸引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逐步建立覆盖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流程的参与机制,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的质量和效果。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彦宏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