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

青岛日报 2025年02月10日

  市政协委员、青岛思迈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振

  梁 超 摄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过程的“最后一公里”。近期,《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印发,首次提出“先使用后付费”,鼓励科研事业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结合青岛实际情况,市政协委员、青岛思迈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振提出建立青岛科技成果转化“先用后转”模式的建议。

  李振建议,在青岛市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的基础上,搭建青岛市“先用后转”平台,鼓励引导技术转移人员帮助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寻找适配成果、形成“先用后转”意向;对“先用后转”成果进行展示和交易,形成闭环衔接、功能完备的系统工具支撑。制定完善科技成果“先用后转”规则标准和工作指引,明确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具体审批流程、交易步骤、异议处置等事项,确保“先用后转”机制规范运行、安全运行、稳定运行。强化“先用后转”权益保障,鼓励支持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开发专项金融保险产品,探索运用创新券对企业投保费用给予兑付补助;组建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专责运营机构,开展“先用后转”成果路演展示、验证中试、撮合对接等,优化“先用后转”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