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晓丽
数据要素市场是数据要素在交换或流通过程中形成的市场,既包括在数据资源价值化形成数据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交易关系,也包括这些交易发生的场所或领域。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收入分配序列以来,我国开始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全面起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3月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于2022年12月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进行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为建设高水平数据要素市场指明了方向。建设高水平数据要素市场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影响力大,需要树立系统观念,从而更好地完成改革任务。
构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数据产权归属体系
数据权属生成具有主体多元和过程多变的特点,并且存在着国家主权、产权和人格权等确权视角,大量数据由于权属确定困难而无法进入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产权明确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是高水平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先决条件。在构建数据产权归属体系时要坚持系统观念,综合考量效率与公平,针对公共数据、社会数据、个人数据进行分类别的权属认定规则制定,尤其需要进一步理顺公共数据的公益性和市场化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塑造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推动发展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加快释放公共数据要素的价值。近年来,青岛市在“以公共数据运营撬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思路指引下,对公共数据价值释放的市场化道路予以探索。下一步,可按照2024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兼顾效率与公平,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办法,针对数据资产确权这一首要管理环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明确操作规程,确保管理规范、责任可查,尽快实现公共数据向数据资产的顺利转化。
构建统一协同的数据市场交易规则
高水平数据要素市场具有要素高效配置、流动合规有序、市场充满活力等特征,数据要素在市场中的合规有序流动需要建立在安全可靠、包容创新、公平开放的交易规则基础上,需要遵循统一的数据市场交易规则。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性。在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总体目标下,需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破除妨碍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和数据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整合全市公共数据运营、数据交易、数据应用等优质数据要素型企业及所属数据产业的资产和业务,实施数据、算力、算法一体化运营。要制定青岛市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准入和交易规则,建设规范有序的场内交易体系、健康发展的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加强数据交易场所和平台的规范化运营,探索建立青岛市全域旅游、交通、工业等行业性统一数据空间,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数据要素的统一高效配置,增强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的协同性。
构建市场与贡献双重考量的数据权益分配机制
数据要素市场包括原始数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统计数据等多种形式的数据资源,涵盖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商品、数据资产等多种数据类型,涉及公共数据、社会数据、个人数据等多个主体数据,确定被普遍认可、公平合理的数据权益分配机制是非常困难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将坚持系统观念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贯彻的原则之一,体现出系统观念在构建数据权益分配机制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也为破解数据权益分配机制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在数据权益分配机制方面,需要以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的关系,加快构建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入分配机制。由市场评价贡献意味着不单纯由政府或企业等组织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意味着不单纯由收益决定报酬。青岛可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对企业开展的数据资产登记、交易、入表活动给予资金扶持,对公共数据运营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化合法化分配,综合考虑政府、企业、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在数据要素市场中的贡献,据此给予相应的报酬,逐步形成完善的数据要素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机制,为构建高水平数据要素市场提供不竭动力。 (作者单位:青岛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