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给“好评返现”按下“终止键”

青岛日报 2024年08月23日

  “5星好评,轻松拿红包”“全5星10字以上好评返现2元”“小额打款3元+追评晒图5元”……快递包裹中,经常夹杂着这类“好评返现”小卡片。这种看似双赢的营销策略,实则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好评返现”,一个听起来充满诱惑力的词汇,背后却隐藏着商家精心布置的陷阱。商家利用小额返现、红包、卡券等激励手段,诱导消费者隐瞒真实感受,给出非真实的好评,以此提升店铺的信誉度和排名,但这种行为误导了其他消费者,使他们基于虚假信息做出购买决定。长此以往,市场的信息透明度被削弱,优质商品可能会因缺乏真实反馈而难以脱颖而出,而劣质商品却可能凭借虚假好评大行其道。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电商平台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面对“好评返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好评返现”构成违法。新规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条第(五)项规定,“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对市场乱象的一次有力整治,为构建真实、客观、公正的网络消费评价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想要彻底清除“好评返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还需要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等各方力量的协同作战。例如,电商平台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桥梁,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大对商家的监管和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通过优化评价系统,减少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提高评价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商家则应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赢得消费者的真实好评,而非依赖“好评返现”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评价。此外,消费者应拒绝参与“好评返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维护健康、透明的电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