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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青岛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整体质效
青岛日报 2024年08月17日

  青岛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构建上下贯通协同的检察队伍建设机制,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全面深化人才强检战略,主动融入“青岛菁英工程”

  青岛市检察机关出台《青岛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7年)》,打造“青检优才”人才品牌。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正确用人导向,让检察人员有干劲、有奔头、有盼头。选派4名干部参与“双百”挂职,3名干部参与援藏援疆,46名干警参加市委工作专班、四进工作队等,在基层一线锤炼作风、提升能力。

  聚焦精准赋能,夯实专业履职能力水平

  青岛市检察机关注重分类孵化、精准培养,根据人才特点和发展方向分类选拔领导人才、培养领军人才、造就骨干人才、厚植实务人才。积极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素能培养体系,持续打造“睿课堂”“慧沙龙”等品牌,实施“青蓝计划”“十百千”人才培育工程、“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等活动,做好检校共建、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开展指导性案例教学、重大案件庭审观摩等,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全市检察系统共49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19名干警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18个集体、33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18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做实严管厚爱,完善科学有效管理路径

  青岛市检察机关一体落实激励担当实干和从严治检,持续开展以“考实、评准、用好”为目的的“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搭建共识度更高、应用性更强的检察工作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擂台赛,“晾晒”评比工作业绩;持续开展“争先创优季度之星”评选,评选季度之星16名,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双无”检察院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例剖析会14场次,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建立“三个规定”承诺制度,推动“三个规定”教育监督常态化

  近年来,青岛检察机关紧扣“部署、宣传、执行、问责”四个环节,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司法,相继出台《关于将“三个规定”嵌入司法办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青岛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印发“三个规定”明白纸、案头书,使“有问必录、应录尽录”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行动自觉。

  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制度,通过实行“分级管理、依责承诺”,一体推进“承诺、教育、监督”,将“逢进必承诺、逢调必承诺、每年一承诺”作为推动“三个规定”教育监督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检察人员纪律意识。如,检察人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对“不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规范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对他人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形全面、如实、及时记录报告”等重要内容,作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的承诺,并交本级检务督察部门备案。同时,在检察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交流任职,或新进人员招录、遴选至检察院工作时,均需在1个月内递交书面承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结合承诺书的签订,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任。承诺落实情况纳入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业绩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