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受理 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 办结 问责情况
54 X3QD20240425004 来信 西海岸新区藏马镇后沟村村委书记丁某敬私挖村内基本农田沙土。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生态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自然资源局、藏马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后沟村村委书记丁某敬”实为后沟村支部书记丁某敬,“私挖村内基本农田沙土”区域位于西海岸新区藏马镇后沟村村南约1500米处,面积约2亩,土地性质为旱地。2014年5月,农大高科农业园与藏马镇后沟村经合社签订租赁合同,承包该区域用于发展特色农业。农大高科农业园承包期间曾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并对西侧塘坝自主实施清淤工程。后因该企业经营不善,藏马镇后沟村经合社于2023年12月与其解除了租赁合同。
属实
加强巡查,强化监管。 已办结
55 X3QD20240425005 来信 西海岸新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窝洛子村办公室东200米双泊河北侧2019年至2023年耕地填埋垃圾,倾倒污泥。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0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村办公室向东200米左右,双泊河路北侧”实为窝洛子合作社村委东北侧林地,约20亩。卢某友于2018年4月起租赁该处场地,后对部分区域进行了平整。2020年6月22日,灵珠山街道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卢某友在该场地内堆放有建筑废弃物,约30立方米,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清理完毕。2021年4月14日,灵珠山街道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又发现邢某超在该场地内倾倒建筑废弃物,约18立方米,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清理完毕。2024年4月23日检查时,该场地处于闲置状态,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现场随机选取7处点位,下挖深度约1.5米,其中1处点位发现填埋有少量建筑废弃物。
属实 由灵珠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卢某友已于2024年4月29日将场地内建筑废弃物清理完毕,并责成其于2024年6月30日前进行植树造林;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56 X3QD20240425006 来信 平度市崔家集镇青岛远佳饲料有限公司,污水乱排,夜间排放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青岛市平度市 大气 4月25日晚,平度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远佳饲料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崔家集镇郭家庄村东,主要从事蛋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2.2024年4月25日23:40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外有明显气味。饲料烘干工序配套安装的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常开启,但打开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活性炭箱,发现填充的活性炭已完全浸湿失效,无法正常使用,过滤棉框内未安装过滤棉,该行为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已立案调查。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57 X3QD20240425007 来信 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西,于家河村北工业园01区102号院西侧,有一家回收饮料瓶的企业,白天、晚上机器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回收饮料瓶的企业”实为青岛鑫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回收塑料瓶分类、打包作业。该企业四周为工业厂房,与最近的居民小区(齐长城花园)直线距离约300米。
2.现场检查时,厂房内有传送机、打包机各1台,工人正在对回收塑料瓶进行分类、打包,机器运转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经与公司负责人问询核实,作业时间为上午7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属实 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58 X3QD20240425008 来信 即墨区华山高新区工业园西侧,窎庄村鲁晨一路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破坏土地,改变土地性质,非法占用近百亩集体农用地,从事非粮化工业加工在农田地里硬化路面10余亩,加工黑心棉,刮风飘飞絮,气味刺鼻。 青岛市即墨区 大气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青岛蓝谷高新区管委、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娇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蓝谷高新区窎庄工业园鲁晨一路,2006年5月18日工商注册,2015年停产,未从事黑心棉加工,厂房已被法院拍卖。该宗地块为建设用地,区域内的建筑物均有合法用地手续。未发现违规改变土地性质、非法占用、破坏土地、农田区域硬化路面问题。
属实 1.青岛蓝谷高新区管委要求青岛赞宸贸易有限公司规范堆放现场散落的纺织下脚料,完善覆盖措施,并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59 X3QD20240425009 来信 李沧区娄山街道办事处滨海路4号,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生产线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环评于2024年3月18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批复,但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存在违法批复行为。(该项目位于娄山河片区(低效片区),该片区规划为新兴产业片区,该项目是否符合青岛市低效片区提升规划?该项目距离娄山河河道不足10米,部分建筑物在河床上,是否符合国家保护水源地、河道等相关规定?) 青岛市李沧区 其他 4月26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兴城路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4号,法定代表人王某玉,经营项目为混凝土、砂浆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该企业具备的手续有营业执照、滨海路4号土地租赁协议、发改立项,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函复意见书、环评批复。
2.该项目为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生产线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占地84.45亩,尚未建成,正在进行结构施工。施工现场地面正在硬化,无明显扬尘,无污水外排。已办理规划、环评等手续。
3.该项目原位于李沧区印江路2号,环保手续齐全,为配合李沧区政府低效片区提升工作,2023年3月开始租赁李沧区滨海路4号场地搬迁安置,2023年12月开始项目建设入场准备。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发现其已进场施工后,已责令其抓紧完善补充已编制的环评文件及申请并报送。2024年2月,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提交环评申请等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依法予以办理,2024年3月18日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青环审(李沧)〔2024〕4号)。项目存在违法批复行为情况不属实。
4.该区域不属于已启动建设的低效片区(青钢片区、碱厂片区和瑞金路片区)范围内。
属实 1.兴城路街道办事处对此区域加强巡查,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2.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对河道加强巡查,防止项目违反河道管理相关规定。
加强监管 阶段 办结
60 X3QD20240425010 来信 对编号X3QD20240412002的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市北区大港街道办事处华阳路15号大院内青岛天弘广告公司每天排放有毒气体,污染大气环境。要求取缔或搬迁。大港街道办事处曹县路33号院内木质垃圾问题未解决。 青岛市市北区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X3QD20240412002、D3QD20240417053投诉的内容一致。
4月26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大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天弘广告”实为市北区天弘卓越广告设计工作室,经营场所为市北区华阳路17-1号,经营者:薛某磊,2017年5月注册经营。主要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室内外装饰装潢、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批发零售广告材料及办公用品。该设计室有2台UV打印机、1台雕刻机,无喷绘业务。2021年10月安装了1台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营生产过程门窗均密闭。4月13日、4月18日、4月26日,三次现场核查,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房间内无异味。2022年1月、2022年2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VOCs)、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均达标。2022年至今,一直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含量的UV能量固化墨水,年使用量约为60公斤,所使用原料中无有毒物质,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有毒气体。
属实 大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天弘广告和国人集团厂区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61 X3QD20240425011 来信 李某森2015年至2021年在平度市田庄镇吉戈庄村西杨家埠309省道以东一处耕地、村西南一处耕地从事非法采矿加工,侵占破坏耕地约60余亩,损毁村路,严重污染环境。2021年2月非法开采停止,但破坏的耕地,开采遗留的两处矿坑未回填修复。2018年,李某森使用工业化工废渣回填矿坑,目前坑内仍堆积大量工业化工废渣,上面用一层土覆盖;长期倾倒的废渣经下雨冲刷,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地下水。村民多次反映,李某森拒不清运也不回填,平度市政府也未追究其责任。(投诉人希望督察组严肃查处,责令李某森将矿坑回填倾倒的化工工业废渣清运,两处露天矿坑予以回填,被破坏的耕地整治恢复,并恢复耕种条件) 青岛市平度市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301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田庄镇政府、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两处矿坑”,一处位于田庄镇吉戈庄村以西约1000米,面积约30亩,原为20世纪90年代修建潍莱高速取土形成的土坑(以下简称村西取土坑),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另一处“矿坑”(以下简称村西南坑塘)位于田庄镇吉戈庄村西南约300米,面积约10亩,原为自然形成的坑塘,用于灌溉取水,2011年左右吉戈庄村委组织村民挖掘扩大至现在面积,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
2.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李某森”,于2012年7月与吉戈庄村委签订合同,租赁该村村西一处采矿用地,建设砂石加工项目。2019年,李某森因非法采砂被立案处罚,砂石加工项目被关停取缔。
3.现场核查时,村西取土坑内有积水,水质清澈,内有鱼群,村民正在取水灌溉。该村村干部表示,约在2015年前该土坑北侧填埋了部分石墨尾矿砂,平度市田庄镇政府曾于2021年9月20日对填埋区域随机选取6个点位进行机械挖掘,未发现填埋化工废渣现象;2024年4月24日,平度市田庄镇政府又重新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7米,发现石墨尾矿砂。平度市田庄镇政府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村西取土坑内土壤和积水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达标,2024年5月20日前出具土壤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采取后续措施。
4.现场核查时,村西南坑塘内无积水,坑底未发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积现象,在坑塘北侧发现确有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田庄镇政府已组织机械进行清理。
属实 1.田庄镇政府立即组织对村西南坑塘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合理处置,2024年4月27日已完成;设置围挡,防止乱倒垃圾,预计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62 X3QD20240425012 来信 自2011年起,肖某创非法侵占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肖家社区现安置区北防护林地(北临新悦路,东临岙东路S309以西),大面积砍伐损毁集体防护林,违法建设会所、房屋、挖水塘、做观景等。2018年至2020年间,有关部门几次组织对肖某创非法占用林地进行拆除,但肖某创拒不整改,截至2023年3月已非法侵占集体防护林地约70多亩。 青岛市城阳区 生态 4月26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红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问题的位置位于新悦路以南,岙东路以西,总占地60余亩,其中一般商品林30余亩,其余地类为农村宅基地、其他林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其他草地、旱地等。肖某创实际占用面积约50亩,经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该区域一般商品林被占用面积约18亩,另有集装箱房、零星树木、空地、压实道路、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现场存有一处约3亩房院,于2011年至2014年间建成,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明确地类为农村宅基地,另有两处水塘。
2.经落实有关执法部门,2018年至2020年间未查到相关执法记录。经核查,在此区域中约有18亩林地存在灭失现象。据红岛街道办事处了解,肖某创反映,2020年7月遭遇暴雨,形成内涝,造成大面积承包林树木冲倒、淹死。当时城阳区短时突降百年未遇暴雨,该区域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积水浸泡面积较大,受灾尤其严重。由于水量太大,积水短时间排不出去,该区域林木受雨水浸泡时间较久。但是否因受灾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林灭失难以准确判定。
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红岛街道办事处督促萧家社区,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占用林地清理及植被恢复工作。
2.区自然资源局继续进行调查,会同红岛街道办事处核实被投诉人涉嫌压占林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63 X3QD20240425013 来信 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青岛锦麟绣品有限公司夜间10点之后噪声超标,工业废水直接排放雨水管道、味道刺鼻。投诉人不认可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出具的噪声监测结果,称监测时有人为控制风机转速现象。投诉人希望督察组在机器满负荷状态下重新检测;青岛锦麟绣品有限公司在厂房顶部、东墙根底下挖1.5米防止减震垫,东墙和北墙后窗加厚降噪处理,晚上22:00至早上6:00之间不生产。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8044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锦麟绣品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灵山湾路南,于2005年建成投产,从事刺绣产品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经核查,该公司为24小时生产企业,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已采取厂房封闭及隔音降噪、设备减震等措施。经查阅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2023年以来监测报告,其噪声结果均达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企业进行监测时,均按照规范要求确认企业生产情况后再进行监测,监测条件和监测点位设置也均符合规范要求。2024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昼夜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均达标。
2.该公司不产生生产废水,其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期,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隐珠街道办事处曾收到类似问题信访投诉。经排查,其反映的“工业废水”实为周边暖气管道破损泄漏的介质水,已现场联系供热部门对管道完成修复。
3.针对投诉人“在厂房顶部、东墙根底下挖1.5米防止减震垫,东墙和北墙后窗加厚降噪处理,晚上22:00至早上6:00之间不生产”诉求,公司负责人反馈前期已先后对厂房顶部东端安装隔音棉、对北墙后窗采取了加厚降噪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公司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尽量不在晚上22:00至早上6:00时间段进行生产。
4.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厂区周边无明显噪声、无异味。
属实 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64 X3QD20240425014 来信 2019年即墨区政府为妥善解决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蓝鳌路北侧区域的管理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即墨区旅投公司对流转土地进行封闭管理,但是目前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蓝鳌路北侧区域(马山部队东侧)这片地未进行封闭管理,仅用铁丝网圈住,在铁丝网上挂了几个牌子,周边村民及游客自由出入开荒、烧荒、种植、砍伐等,破坏生态环境。(投诉人希望尽快把这片区域封闭管理) 青岛市即墨区 生态 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蓝鳌路北侧区域”位于蓝鳌路北、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边界马山部队东侧。属于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无需封闭管理。根据2019年即墨区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对流转土地进行封闭管理,依法合理运营管护。但因该区域存在大量耕地,已不适宜封闭绿化。
属实 区自然资源局将配合通济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