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本报12月28日讯 记者自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方向路径。根据方案,青岛将通过建立“一个体系”、完善“五个机制”、开展“三项行动”、夯实“三个支撑”,搭建起财会监督工作的“四梁八柱”,服务保障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一个体系”是指到2025年,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完善“五个机制”,包括建立横向协同机制,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流、线索移送等协同机制;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对重大监督事项,市有关部门统一分配检查任务、调配检查人员,各区市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建立融合共促机制,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融合、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融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融合,实现财会监督全链条贯通;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将财会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此外,开展“三项行动”,包括开展重大战略落实监督行动、开展惠企利民政策实施监督行动、开展财经纪律执行监督行动;夯实“三个支撑”,是指加强财会监督制度建设、加强“数字监督”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