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 棋
近日,金融监管部门开启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围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质效。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这样的口号我们并不陌生,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对其迫切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宣传容易流于表面,消费者自身也容易“随便听听”了事。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更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既是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在需求,也是金融业和经济社会长远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石。
相较于其他主体,金融消费者专业性不足,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金融消费者相对分散,呼声有时会被忽视,维权时更是面临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难题。又因不同群体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存在差异,使其权益极易受损。
随着近年来金融新业态的蓬勃发展,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产品与服务不断增加,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更加隐蔽和复杂。从理财经理“暗示”某类理财产品保本保息无风险,到保险销售夸大保障范围;从此前“校园贷”“套路贷”等种种诱导借贷的高风险行为,到违法催收等乱象丛生,等等。
单一案例可能看似“小病”,但久拖不治,也可能演变为“痼疾”。
以银行业消费投诉为例,近几年投诉量持续攀升。数据显示,2019年银行业消费投诉案件为3.13万件。而金融监管总局今年6月发布的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监管部门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10.49万件。
事实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道必答题,不能“随便听听”“随便看看”,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教育宣传,不仅要在宣传月中进行,更要重视平日之功。毕竟,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是靠“一阵风”式的宣传活动,而是要在法律法规搭建起的制度“防火墙”之内,把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教育宣传贯穿于金融行业的日常工作中,完成于国民金融常识的普及和风险防范意识的不断建设之中。
正如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当下,经济稳增长的压力向金融诉访的传递仍然比较明显,消费纠纷和维权诉求近一段时期内高位运行,金融监管在建立全流程、全领域“大消保”的历程中,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因此,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着力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将工作前溯后延,努力建成前端监测风险、中端化解矛盾、后端督导跟踪的“大消保”工作体系。
答好这道题,还需要全社会的合力。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从业机构、新闻媒体等一起努力,协同发力,共同推进。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职、强化监管,不断修改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当前和未来工作方向、原则和重点,加快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从业机构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所有流程、各个环节,落实到总行(总公司)、分支机构以及相关岗位日常工作之中。
同时,还需要坚持开展丰富多样的金融知识宣教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不断提高自身权益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