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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22年市委巡察工作综述
青岛日报 2022年12月24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要部署,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央巡视办来青调研,对我市巡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坚决扛牢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纲举目张,执本末从。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市委见行动。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先后5次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作批示、提要求,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巡察工作发展的重要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组织实施责任,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集中反馈会议,研究部署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市委巡察办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巡察质效。

  坚持守正创新

  深化政治巡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这既是守正的要求,也是创新的课题。

  科学谋划推进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编制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明确市委巡察对象,优化路径方法,为实现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6月中旬,安排7个巡察组,对20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第一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任务以及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市委重点工作落实落地。10月下旬,开展第二轮巡察,紧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严格落实“三个聚焦”要求,对14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着力增强工作针对性,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市委巡察机构持续优化制度供给,打出一系列组合拳,精准把脉施方,提高巡察质效。编印巡察工作规范化操作手册,将巡察工作细化为83个关键步骤、243项工作要点。修订政治巡察监督重点,明确突出问题表现114条,将政治巡察精细化具体化。出台巡察组工作考评办法,对巡察工作全链条各环节量化赋分。制定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办法,针对报告准备、调研指导、沟通情况、集体会商、报告评选等环节,明确标准要求。巡察组工作考评办法等7项创新性制度成果被省委巡视办选用推广。每轮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形成配套政策工具包,为巡察组提供精准指引。适应互联网时代群众参与需求,开通微信“扫码举报”系统,让群众随时随地随手反映问题,方便群众参与巡察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抓住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我市立足政治巡察定位,将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的实施办法》,将“一把手”巡察监督工作细化分解为5项工作流程、29项监督要点、92项突出问题表现,从政治素养、组织观念、领导能力、履职尽责等10个维度对“一把手”进行政治画像。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抄送对“一把手”巡察监督情况报告,作为研判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的参考,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对个别不胜任现职的坚决调整。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推广。

  坚持系统思维

  构建贯通联动监督格局

  市委巡察机构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自觉把巡察监督嵌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横向到边织“纬线”,纵向到底织“经线”,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和市、区(市)巡察机构的联动运行。

  强化横向贯通融合,细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流程。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委巡察机构完善信息、资源、力量、手段、成果等共享制度,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兼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及时会商处置问题和问题线索,进一步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深度融合。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衔接,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的有关做法,被中央巡视办予以推广。

  深化纵向上下联动,完善市、区(市)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机制。组织召开区(市)巡察办主任座谈会、新任职巡察办主任集体谈话会,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市委巡察办派员列席区(市)党委研究巡察工作重要会议的相关做法被省委巡视办予以推介。规范市直部门(单位)内部巡察工作,对内部巡察工作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指导市直部门(单位)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加强对区(市)党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组成10个指导督导组对各区(市)党委巡察工作开展现场指导督导,推动解决问题110个,提出建议164条。组建专项检查组,对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指导督导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区(市)党委巡察工作考评机制,推进区(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打造对村(社区)巡察的“青岛样板”。夯实对村(社区)巡察基础,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分类施策,积极创新实践,组建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专班,精心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样板,总结形成巡察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青岛经验”,确保我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走在前列。推进对村(社区)巡察有关经验做法分别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推广。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深化标本兼治

  “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巡察机构探索创新和深入推进的重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巡视整改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巡视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必须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出台工作办法,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任务、健全举措。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专门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亲自研究部署,听取每轮巡察汇报时,都旗帜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十二届市委巡察反馈重点整改问题3349个,已完成整改3329个,建章立制5207项,整改完成率达99.4%,整改责任链条拧得更紧、扣得更严,整改成效更加显著。

  主体责任是巡察整改工作的“牛鼻子”。市委把抓巡察整改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举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新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实行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部署安排。通过创新巡察反馈方式,增强了反馈的严肃性、权威性,传递了“巡察整改从反馈开始”的鲜明信号。被巡察党组织抓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能够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巡察整改要取得实效,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扛牢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直接督、持续督,督到底、督出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出台强化巡察集中整改期日常监督工作导引、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流程图,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十问”,建立监督工作台账,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组织部门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与加强班子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纳入“一把手”任前告知重点事项,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形成制度约束。市委巡察机构强化统筹督促,列好“一张清单”,建好“一份台账”,对重点整改问题跟踪了解、对账销号,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

  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标本兼治作用不断彰显。今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移交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事项14项,推动解决“一次性办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持续发挥。针对巡察发现的体制机制、行业领域共性问题向市委呈报专题报告3份,为市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呈送巡察反馈意见21份,为市级领导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供有力抓手。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8项,督促开展系统治理、深化成果运用。

  坚持夯基固本

  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措并举,着力锻造巡察队伍过硬的能力素质,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深化巡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行动路径。

  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督促巡察组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强化对党员的常态化教育管理监督,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巡察干部“十不准”,加强对巡察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探索安排7名市管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选调46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组织市和区(市)两级巡察干部70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员培训和调研,巡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监督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加强组办融合,制定出台大数据支持、各项监督贯通融合等11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体系,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健全完善复盘交流机制,安排不同层面干部分享巡察经验和感悟体会,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对市委巡察组工作量化考评机制,树立实干实绩鲜明导向,激发巡察干部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召开组办联动务虚会,听取巡察组意见建议,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协调解决,为巡察组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组织市和区(市)巡察机构全面应用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和单机系统,为加强信息化、数字化监督打好基础。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中,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了有关部门违规向企业发放奖补资金,有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瞒报漏报个人事项等突出问题。我市强化大数据分析赋能巡察监督的相关案例纳入全省巡察案例库。

  回望2022年,巡察“答卷”亮点纷呈、硕果累累,展望2023年,征途漫漫、重任在肩。新的一年,市委巡察机构将牢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决落实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高质量推动巡察全覆盖。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推动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贡献巡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