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帝国法院:见证青岛各个时期的“司法”

青岛日报 2022年12月12日

  ■胶澳帝国法院旧址。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崔燕

  在青岛老城,德县路是一条亦庄亦谐、内容繁复、“东边日出西边雨”的老路。西头直抵中山路的车水马龙、商流滚滚,东头则矗立着胶澳帝国法院这样厚重粗犷的德式老建筑,这里位于德县路2号。

  德国在青岛的最后一批建筑之一

  单独看上去气势磅礴的胶澳帝国法院,在面对开阔的广场和华美的德国总督府时,从视觉上还是低调了许多。尽管这栋建筑占地面积3528.65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在当时的建筑中已经非常大气,但作为维护德国在青岛最高权力的司法机构,它的存在必定只能略逊于总督府的格局与体量。

  这是德国殖民时期最后完成的公共建筑之一。建筑立面摒弃了古典柱式,趋向实用。主体为花岗岩墙基,红牛舌瓦折坡屋面,黄色拉毛墙面饰浅璧柱,蘑菇石勒脚。东北角转角为弧状,主入口位于大楼东侧,门楣装饰有橡树叶纹样的木雕。内厅高6米,厅内设一巨大的石椅,有大小审判庭、办公室等房间31处,室内使用了大块的毛面花岗岩装饰门框,看上去非常独特而厚重。法院的主入口设于立面的南半边,为一拱形大门。主立面与北侧面转角处有一设计独特的角便门。北侧面延续有一大坡面屋顶的两层建筑,与建筑南部构成完整的E形平面。建筑的东向正立面开敞,辟有敞亮窗户。立面的窗体深入墙体50公分左右,并用花岗石做走向,间或做横向分割,构成良好的遮阳设施。无论从内部的使用舒适度来说,还是从外观的生动与精致来看,这栋建筑都极有风情。

  一些历史资料显示,因为帝国法院筹建时间较晚,总督府前的核心地带当时已经建筑林立,留给帝国法院的地块形状和地势都不佳,建筑师汉斯·费特考只能依据地势把几组形制不同的建筑有机地组合起来,所以这座建筑从北面、东面和南面看起来各有特点,十分灵动。这座造价不菲、体量庞大的建筑于1912年春天开工,直至1914年的4月才正式投入使用。

  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见证者

  站在时光的这头回望,1914年是青岛历史上一个重大节点。这年的11月7日,德国向日本投降。从此,德国结束了在青岛长达17年的统治。这也意味着,胶澳帝国法院这个标志着殖民地最高司法秩序的建筑,在建设完成后不到半年,就成为一个地标意义的符号。德国人以及其制定的德国统治阶级意志,随着德国战败,消弭在历史的尘烟中,这栋楼更多的是作为德国司法体系在青岛的象征。

  1914年11月,日本占领青岛后,废除了实施了十余年的德国法律,在原帝国法院设立了青岛军政署,实施军事统治。1916年,日本当局设立守备军法院,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917年1月,军政署撤销,设立以秋山雅之介为民政长的青岛民政署,但刑事案件和较大的民事案件,仍由设置在德县路2号的日本守备军法院审理。

  1922年12月北京政府接收青岛主权后,在这里成立了胶澳商埠青岛地方审判庭。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审判庭改称青岛地方法院,1935年分为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青岛地方法院。1938年1月,日本再次占领青岛,这幢大楼又沦陷入日本人手中,于当年12月成立青岛地方法院和青岛高等法院。南京国民政府在1946年1月恢复了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青岛地方法院。1948年1月,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改为山东高等法院青岛分院。1950年7月11日,青岛市人民法院宣布正式成立。1956年1月,改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建筑现为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所用。

  2020年热播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曾在这栋老建筑前取景,惊鸿一瞥中,惊艳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