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岛日报 2022年10月29日

  青仲公告字(2021)第755-2号

  王汝光、李尚、青岛亚元金融资本有限公司(原青岛天信金融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天财影视有限公司(原名青岛天财策划有限公司)、青岛理财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杨楠与你方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755号,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已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2022年10月12日指定张振安担任首席仲裁员,王娟(律师)、吴清洲担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9时30分在本会第六仲裁厅(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大厦B座12楼)开庭审理,请你方届时出席庭审。如不到庭,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