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青岛日报 2022年10月29日

  青岛易图令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中心作出的青住金处理字〔2021〕14第027号行政处理决定书确定之义务,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青住金强执催字〔2022〕083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逾期未履行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