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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方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胶州打造行政执法监督新样板

青岛日报 2022年09月30日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胶州市以入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试点单位为契机,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监督体制,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胶州市成功获评山东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近日,在青岛市“十百千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启动仪式暨工作推进会上,胶州市作了典型发言。

  “信封搭桥”——

  实现执法监督线索直通

  “对于胶州市的行政执法情况总体比较满意,很多做法也很规范。建议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比如说可以对信用比较好的企业实行免检制度,给企业自身健康发展更多空间……”这是胶州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胶州市钢结构协会副会长、青岛武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向峰近日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直通车“定制信封”提出的意见建议。

  胶州市司法局在收到该意见建议后,组织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召开论证会,形成一致意见,并在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关于高效解决企业问题的若干措施》时对减轻企业迎检负担部分的内容进行细化和规范,根据近年来对企业安全、环保、纳税等方面的执法结果,将企业分为A、B、C三个档次,对于评为A类的企业,除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实施免检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建立,2022年度企业评级结果已经公布,各执法单位已组织实施。

  胶州市自2020年就创新建立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创新性地从21家行业商会协会中,选聘30名监督员,代表全市1441家企业,涵盖涉企执法检查、行政审批、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环境、交通运输6个监督领域,架起了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的桥梁,打通了行政执法监督的“神经末梢”。去年又新建行政执法监督线索直通机制,利用“定制信封”、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全方位、全过程的提升。

  “从全市行业商协会中选聘特邀执法监督员,让我们企业成为执法监督者,定期组织我们去体验执法监督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我们的意见、建议,增强了我们办好民营企业的信心。”青岛晟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懋宁说。

  “多方参与”——

  实现执法监督力量联动

  近日,在胶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会议室里,来自胶州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胶州市检察院、胶州市重点执法单位、乡镇司法所的人员正在进行季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各评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相互交流,逐项记录。此次评查,抽取了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等14个单位34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现场共查找问题25处,均予以登记。

  这是胶州市探索多方参与执法监督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胶州市从2013年起就建立了“月抽查、季通报、年评选”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目前该制度已经坚持了近10年。通过长时间的实践和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运行机制,抽卷、评查、通报、反馈、评选,各个环节有条不紊,一整套评查机制有序运行,推动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胶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柴守峰介绍,除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之外,他们还与胶州市检察院签订检司合作协议,就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平台信息共享、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等方面开展合作。针对目前部分执法单位职责边界纠纷问题,创新“以案说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联合胶州市委编办共同编制《“以案说责”案例分析汇编》,提高日常执法效率。针对当前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趋势,在各镇街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基层联络点”,受理镇(街)行政执法监督线索,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链条无缝衔接。

  “目标导向”——

  实现执法监督效果共享

  行政执法监督的目的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效果直接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胶州市找准方向,蹚出了一条强化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子。

  青岛特锐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位于上合示范区核心区的一家企业,在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进行日常检查时,胶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陪同式”执法监督活动,邀请胶州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组成执法监督小组一起走进该公司,对执法部门全过程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胶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了“沙盒监管”模式,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该做法被评为青岛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沙盒监管”是指提前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面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同时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胶州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针对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将全市符合条件的新型民营经济体纳入“沙盒”,推行包容期监管执法方式,给予企业1-3年的包容期。同时,全面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实施照单免罚。仅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就实施不予处罚近200起。

  胶州市围绕打造亲商爱商有氛围、护商助商有渠道、企业吹哨有底气、市场秩序有保障的“四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推行说理性执法、柔性执法,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一系列的监督举措,共同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有序开展,实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