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

青岛日报 2022年06月25日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年初修订完善了《青岛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并制定了《举报奖励工作程序》,自今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对举报人进行100元到50万元的奖励。

 在此,市生态环境局欢迎广大市民参与攻坚行动,积极提供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为确保群众举报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市民通过各种举报方式提供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应查尽查、应奖尽奖。后期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媒体陆续曝光典型案例,推动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举报方式:

 1.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

 2.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青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其他信访举报渠道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