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 博
本报4月19日讯 “报关单位备案”是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敲门砖”,只有通过备案环节,企业才可以在以后的经营中办理出口退税、结售汇核销等诸多手续。为减少报关企业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其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青岛海关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一步推动报关企业资质办理便利化改革,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与营业执照办理进行整合,海关部门不再发放海关报关单位备案证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共同打造报关单位备案“无感办理”新模式。
“以往企业在办理完企业登记或变更后,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再次到海关部门进行申请。此次我们在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增加了注册海关名称、特殊贸易区域等15项报关单位备案所需的信息采集项,企业完成申报后,我们将营业执照信息与报关相关信息‘一揽子’直接推送至海关,企业无需再次提报信息即可‘无感’完成海关备案手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首次申请市场主体资格的新注册企业,或者是未办理海关备案的企业,只要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报检业务、代理报关等相关字眼,均可通过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变更)与海关备案“申报合一”。
“此次改革后,企业只需‘一个窗口、提交一次’,通过信息在政府部门的内部流转,实现申请资料从‘反复提交’向‘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转变,避免让企业重复办理信息登记、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系统自动比对,极大提高了报关单位备案的审查效率。”青岛大港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