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作出修订,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

划定范围的核酸检测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

青岛日报 2022年03月23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3月22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修订要点。第三版《指南》将“全员”修改为“区域”,划定范围的核酸检测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

 据介绍,第三版《指南》总体要求在精准快速的流调排查、社区管控基础上,科学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采、送、检、报流程,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所在的设区市,包括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需要时,可通过区域内协同支援予以保障;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支援。

 第三版《指南》重点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强调科学精准,对划定的区域进行核酸检测。为进一步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第三版《指南》更加强调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基础上,精准划定检测范围,将第二版《指南》中的“全员”修改为“区域”,区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决定,指导各地对划定的区域完成核酸检测。“区域”包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可能小到一个楼栋,也可能大到全市范围,具体要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

 进一步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为适应奥密克戎等新冠病毒变异株传播速度快的特点,规定了划定范围的核酸检测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进一步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

 记者注意到,市北、崂山等区市在最近开展的全员核酸检测中,实际已经是在24小时内完成的核酸检测,这些区市在发布的全员核酸检测通告中均表示,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检测结果即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