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开展“放心消费在青岛”全域创建活动,全市放心消费参创单位达到111万余家

青岛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青岛日报 2022年03月16日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 帅

 本报3月15日讯 消费环境是一座城市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青岛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打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敢消费、愿消费,不断释放消费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近日中消协发布了《2021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测评结果显示,青岛名列全国第三、全省第一。今年我市将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消费环境,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助推青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消费维权工作的目标之一,而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自2018年开始,青岛正式启动了“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近年来,围绕打造 “放心消费在青岛”品牌,青岛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全力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突出“扩容、提质、增效”三个重点,聚焦老百姓消费的烦心事忧心事,提升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

 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是我市围绕提升活跃度促消费的举措之一,通过实施“品质青岛”塑造工程、举行“青岛好礼”品质推介活动、把221处消费集中区域打造成放心消费示范区域,不断推动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

 围绕提升诚信度,我市开展“放心消费在青岛”全域创建活动,全市放心消费参创单位达到111万余家,数量居全省第一。新发展市级示范商场(商店)57家,评选省、市级示范药店531家,首批确定78家“化妆品经营示范店”,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39家,推动1.5万家单位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万家。  

 消费安全是市场有序发展的底线。没有安全消费,消费公平和市场繁荣也就无从谈起。市场监管部门高举监管执法“利剑”,守牢安全消费底线。累计完成食品抽检8.8万批次,合格率99.69%,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97.8%。打击假冒侵权、虚假宣传等11类民生领域重点违法行为,立案2989件,罚没款3480.99万元,曝光案件788件。

 消费既是日常生活必需,也是经济发展引擎。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衰退带来的外部不确定性,尤其需要激活国内消费大市场,为经济稳步复苏注入更多新动力。长期来看,要用改革的办法更大释放消费潜力。除了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还要多措并举稳就业、增收入,让老百姓“钱袋子”鼓起来,让消费“跑起来”。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打通消费领域的堵点痛点。  

 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有了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才能更加安心、放心消费,市场也将更加充满活力。

 要齐筑放心消费环境共治大格局,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有保障和更可持续等维度促进消费公平,共享消费和发展成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主线,实施全域创建扩容、消费维权提质、协同共治增效“三大行动”,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消费环境,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充分挖掘放心消费服务民生、服务经济、服务发展的潜力,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的辐射带动效应,把“放心消费在青岛”打造成青岛消费经济的金字招牌。

 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着力推动“三项创新”。强监管、优服务并重,探索消费环境综合改善新路子;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并举,构建消费环境协同治理新格局;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并进,完善消费环境协作互补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