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办实事责任分工与实施计划一览表

青岛日报 2022年02月18日

序号 实施内容 主要责任(牵头)单位 其他责任单位 实施计划

 1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创设公益性岗位3.7万个以上,完成扶持创业3万人以上、农民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新增就业、公益性岗位、扶持创业)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残联,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城镇新增就业8.75万人、创设公益性岗位3.7万个、扶持创业7500人。

 6月底前,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创设公益性岗位3.7万个、扶持创业1.5万人。

 9月底前,城镇新增就业26.25万人、创设公益性岗位3.7万个、扶持创业2.25万人。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

 (农民技能培训)

 市财政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政府 3月底前,制定农民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完成组织实施前期工作。

 6月底前,完成农民技能培训1万人。

 9月底前,完成农民技能培训1.5万人。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0个以上,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改造230万平方米以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老旧小区改造)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岛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前期准备和项目立项。

 6月底前,征求居民意见、确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开工50%。

 9月底前,全部项目开工改造。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节能保暖改造)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方案编制等工作。

 6月底前,确定改造项目并完善手续,对具备条件的组织开工。

 9月底前,全部项目开工改造。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 打通城市未贯通道路30条以上,开工建设立体人行过街通道设施10处以上,建设养护“四好农村路”800公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未贯通道路)

 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开工建设20条以上未贯通道路。

 6月底前,开工建设30条以上未贯通道路。

 9月底前,打通5条以上未贯通道路。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立体人行过街通道设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地铁集团,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做好项目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

 6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开工1处以上立体人行过街通道设施。

 9月底前,开工5处以上立体人行过街通道设施。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

 (“四好农村路”)

 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政府  3月底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月底前,完成建设养护240公里。

 9月底前,完成建设养护480公里。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4 推动开工和投用公交场站6处;结合市民出行需求、市区步行街改造、地铁及综合客运枢纽衔接等需求,优化调整公交线路80条。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青岛城运控股集团,各区政府 3月底前,推进1处公交场站建设前期工作,推进5处公交场站竣工及验收手续办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10条。

 6月底前,开工建设1处公交场站,投入使用4处公交场站,调整优化公交线路25条。

 9月底前,推进1处公交场站主体工程建设,投入使用5处公交场站,调整优化公交线路50条。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5 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接入各类停车泊位30万个以上;同步实施40所学校、4家医院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华通集团,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善测试平台功能,完成正式平台建设的项目招标和12万个停车泊位联网工作,启动学校、医院周边交通拥堵治理。

 6月底前,完成正式平台开发部署和18万个停车泊位联网工作。完成20所学校、2家医院周边交通拥堵治理。

 9月底前,开展正式平台调试、试运行和24万个停车泊位联网工作。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6 按照省定办园、办学条件标准,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40所,推动完工50所;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50所。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方面总开工率达到20%;完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方面总完工率达到5%;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方面完成项目立项及招标设计工作。

 6月底前,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方面总开工率达到40%;完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方面总完工率达到10%;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方面完成预算评审、施工与监理招标。

 9月底前,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方面总开工率达到70%;完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方面总完工率达到80%;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方面完成率达到80%。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7 打造市容秩序“十乱”整治示范路300条,市区撤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000处、新增密闭分类投放点 100处以上,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10个、示范村200个。 市城市管理局

 (“十乱”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创建 “十乱”整治示范路50条,新增密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0处以上,撤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500处。

 6月底前,创建 “十乱”整治示范路150条,新增密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达40处以上,撤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1500处。

 9月底前,创建 “十乱”整治示范路250条,新增密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达60处以上,撤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2600处。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政府  3月底前,公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创建名单。

 6月底前,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的启动工作。

 9月底前,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创建工作。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8 建成胶州湾海底天然气管线工程,实施市区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15台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国资委,青岛能源集团,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胶州市政府 3月底前,开展天然气管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物资采办等工作,穿越点开工。完成锅炉“煤改气”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6月底前,天然气管线工程主线全面施工。完成锅炉“煤改气”项目规划和施工手续办理,大部分项目开工。

 9月底前,完成天然气管线工程全线动火连头,开始全线试压准备。锅炉“煤改气”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9 完成书屋、书亭、朗读亭等全民阅读设施100处,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50处。 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出版集团

 (书屋、书亭)

 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设置书亭25处、书屋3处,开展朗读亭勘察选址工作。

 6月底前,设置书亭60处、书屋6处;完成朗读亭相关招标工作,设置8处并完成调试。

 9月底前,设置书亭65处、书屋8处;设置朗读亭20处,开展调试。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广播电视台

 (朗读亭)

 市体育局

 (健身场地设施)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开展勘察选址工作。

 6月底前,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完成项目招标程序,完成场地准备。

 9月底前,完成10处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0 启动太平山、浮山高品质保护整治和生态步道建设,完成山头公园整治提升60个,建设口袋公园50个,实施城市空间微更新项目80个。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太平山生态步道开工建设,58个山头公园开工在建,其中10个完成整治;其他2个山头公园进行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口袋公园实施项目立项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6月底前,太平山、浮山生态步道全部开工建设,山头公园60个开工在建,其中15个完成整治。启动口袋公园建设15个。

 9月底前,完成45个山头公园整治。启动口袋公园建设30个,其中5个完成。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提报工作,并启动规划设计。

 6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实施方案,并全面开工建设。

 9月底前,完成苗木栽植、地面铺装等主要工程内容。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1 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提高各类生育医疗费保障待遇,适当提高部分高值耗材的报销标准。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发布政策,做好医保系统和院端系统数据对接调试。

 6月底前,评估政策效应,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政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月底前,阶段性调取数据,并对新政策出台后的待遇保障水平和实际减负情况做阶段性综合评估研判。

 11月底前,根据阶段性评估和上级政策情况,研究调整完善各项政策等事宜。

 12 在全市34家具备接诊胸痛、卒中、创伤等“五大中心”类急危重症能力的医院和132个院前医疗急救站点部署专业质控分析工具,在人员密集场所增设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00台,提升急救急诊效率。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组织招标采购。

 6月底前,部署“五大中心”类急危重症质控分析工具,开展急救急诊流程梳理、培训,启动质控分析。

 9月底前,持续开展质控分析,优化急救急诊资源配置,改进救治流程。

 12月底前,病人院前首次医疗接触到院内救治时间中位数降低5%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考察筛选配备AED场所。

 6月底前,确定100处AED配置场所,完成招标采购。

 9月底前,完成100处场所AED配备,着手启动安装场所人员培训。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3 新建、改扩建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100个, 完善提升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100个,建立镇(街道)社会工作站60个以上,推广“青岛农村养老服务卡”,建设空巢独居老人智慧监护平台。  市民政局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

 农村养老服务卡)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启动完善提升及新建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和两类重点农村老年人调查摸底。

 6月底前,启动“青岛农村养老服务卡”制作和发放工作;指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两类农村重点老年人签约服务。开工新建、改扩建农村养老服务站100个,完成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完善提升100个。

 9月底前,基本完成10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主体工程。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民政局87

 (社工站)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启动年度社工站建设任务。

 6月底前,完成36个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

 9月底前,完成54个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民政局

 (智慧监护平台)

 市水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青岛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开始项目招投标,启动平台软件升级开发。

 6月底前,与“水、电、气”等部门平台系统对接,建设监护指挥调度中心、运维运营团队组建并试运行。

 9月底前,整体监护平台及运营服务开始试运行。

 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4 新建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0处以上,创建规范化农贸市场40处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政府  3月底前,新建和升级改造方面:开展市场选点,确定市场名单,制定新建和升级改造方案,确定新建和升级改造方向。规范化市场创建方面:起草2022年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办法、创建标准。

 6月底前,新建和升级改造方面:组织新建和升级改造市场施工。规范化市场创建:印发2022年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办法,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完成申报,进行资格核查,开展6月份测评。

 9月底前,新建和升级改造方面:继续组织新建和升级改造市场施工,完成5处以上。规范化市场创建方面:开展7-9月份测评。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5 为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提升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性。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青岛能源集团,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材料招标、安装队伍确定、培训等前期工作和25万户更换工作。

 6月底前,完成117万户更换工作。

 9月底前,完成202万户更换工作。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6 建设青岛市智慧审批服务平台(一期),整合企业登记、工程建设等6个领域不少于100项线上线下审批服务资源;深化“一码通城”应用,打造不少于30个一码应用场景并实现多端发布,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数字化、便利化水平。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完成智慧审批服务平台需求调研,开展立项工作。

 6月底前,开展智慧审批服务平台项目采购,同步组织开展事项数字化和标准化梳理工作,选定项目一期需完成的智慧审批场景。

 9月底前,开展智慧审批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完成事项数字化和标准化梳理工作。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区(市)政府  3月底前,建设全市“一码通城”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管理、服务、监管、发布“四位一体”管理体系,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支撑服务。

 6月底前,推动“一码通城”在政务服务领域普及应用,各区(市)选取试点领域进行广泛推广,累计打造不少于15个一码应用场景。

 9月底前,推动“一码通城”在医药卫生、文化旅游领域、公共场所管理领域普及应用,累计打造不少于20个一码应用场景。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注:具体实施过程中,计划进度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