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晓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根据城市发展规律,我国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检验“好不好”的标准就是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因此,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目前,青岛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72%,只有通过城市更新来提升和改变城市产业结构,注入新的文化和创新要素,打造更加宜人的居住和商业环境,才能激发城市的内生活力,再造城市繁荣。
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更新的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更新,是党和政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和政府的任务所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就是要顺应人民需求的变化,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契机,围绕民生需求布局,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停车设施等一系列民生工程,给群众带来更多实惠,使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更新,是提升城市品质的必然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短板,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过去,城市建设片面追求速度和规模,城市规划管理“碎片化”问题突出,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短板。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居民生活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建成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更新,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城市更新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数据显示,我国城镇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比重均接近90%,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比重超85%。城市是扩内需补短板、稳投资促消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战场。以人民为中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一系列民生项目建设落地,有利于充分释放巨大的内需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
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进城市更新
紧扣“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加快转变城市建设方式,系统推进城市更新,提升青岛宜居宜业宜游品质,加快增加城市新活力。
围绕民生需求布局,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城市更新行动就是要顺应人民需求的变化,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要大幅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让更多青岛市民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难题,踏踏实实一件一件办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一是要推动多元参与。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提升城市更新质量。通过建立社区参与平台,推动基层治理,强化社区居民在城市更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市场化社会化力量参与城市更新。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实现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真正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还要问效于民。
建立健全城市发展协调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青岛正处于由相对粗放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型阶段,老城面临公益设施亟待完善、产业空间不足、活力度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原先带有“大拆大建”倾向的改造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亟须通过系统性的有机更新,促进存量空间提质增效。城市更新是个系统性工程,涉及住建、交通、教育等多个领域,因此要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促进分工协作。着力推进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让更多市民享受到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市更新,必须坚持“人民城市”理念。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加快规划落地实施,为推动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更好的规划引领作用。二是坚持保护优先。采用“绣花”功夫进行微改造,严禁大拆大建,鼓励开展综合整治有机更新,对古树名木、历史建筑等实施最严格的保护,传承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三是坚持制度保障。坚持制度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各个环节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形成政策体系,为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 胶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