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