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一线 建立“标准化+分级”接访新模式

即墨区检察院开辟涉检信访化解新路径

青岛日报 2021年11月27日

即墨区检察院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部署,以“标准化”为抓手,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探索建立“标准化+分级”接访新模式,构建起“控申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大信访格局。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253件次,所有信访事项均按层级实行分类接访,全面提升了涉检信访化解工作质效,群众满意度达93%。

 主动“把脉”,科学定级。成立信访数据综合分析专项工作小组,深入研判信访数量、类型、分布等特点,分析信访群众的差异化需求。根据信访频度、事项属性等要素,将信访事项分为四个层级。其中,四级信访事项是指初次访、一般访、咨询访、递交申诉或控告材料等;三级信访事项是指案件存在瑕疵、缠访两次或者重复访两次的情形;二级信访事项是指信访人反映强烈或市院转办的案件等情形;一级信访事项是指上级交办、督办或影响较大的、重大紧急案件等情形。明确职责权限,准确评定信访事项等级。

 及时“问诊”,分级负责。一是加强分级对应,以来访事项等级确定接访层级。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标准,建立起相应的分级接访工作机制。对应信访事项的四个层级,确定每一层级信访案件的接访人、接访地点、接访程序和接访标准。二是加强释法说理,力争三四级来访事项一次解决。对于四级信访事项,控申部门工作人员接待并梳理当事人涉检诉求,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或控告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受理;需汇报后作出决定的信访事项,逐级汇报后,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不属于本院管辖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并告知其到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对于三级信访事项, 由控申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办案人共同接访,信访事项具体答复以业务部门为主,控申部门做好笔录制作等服务工作。三是加强主动约谈,妥善处理一二级来访事项。二级信访事项由院分管领导负责接待,控申部门事先与信访人约定具体时间,分管控申部门的院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控申部门负责人共同接访,以分管领导答复为主,办案部门负责人负责补充和答疑,控申部门负责人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对于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一级信访事项,由检察长负责接待,控申部门负责整体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检察业务管理部提供同步录音录像和紧急医疗等技术支持,法警大队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确保接访人员和信访群众安全, 实现接访过程公开公正,全程留痕。

 对症“开方”,动态调整,做到“一事一析、案结事了”。一是把握法理情平衡点,选准基础“药方”,对初次来访做好源头化解。对于四级和三级信访,接访人员利用自身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根据来访人的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以真诚的态度和过硬的业务水平,赢得来访人的尊重和信任。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形,进行法律宣讲解答群众疑问、立足案情释法说理消除心结、因势利导帮助导入诉讼程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初发阶段,使首办环节成为“终点站”。二是把握时间点与矛盾点,及时调整“药方”,对重复来访做好精准化解。控申部门全程参与,对分级接访情况、效果等随时进行评估,认为本级接访没有解决问题的,立即启动动态评级程序,将案件及时转入上一级接访程序。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让其切实明白案件构成要件,了解案件判由。同时,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其最大程度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把握办案与服务结合点,用好综合“药方”,对重大来访做好根本化解。制定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规定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简易听证工作制度。对于司法救济程序已经穷尽、缠访缠诉等重大来访事项,在领导办案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听证会,包案领导、办案人“心贴心”听取当事人诉求,“零距离”以案释法,“全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