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的青岛思考

青岛日报 2021年11月11日

姜福东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和实践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运作形态和实现机制,涵盖了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过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青岛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上海经验做法,全方位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是正式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的第一人。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时,习近平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今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进一步要求,“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11月5日,在北京参加区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时,习近平再次强调,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制度的重要创新,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性影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率先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意义十分重大。这将有助于我们坚定制度自信,把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有助于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优越性,有助于全面落实“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上海经验启示及青岛发展现状

 作为习近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首次提出地,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主要经验做法是:将最初的人大开门立法工作试点,演变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上海率先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载体,设立“立法建议直通车”,在立法需求征集、法规草案论证、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诸环节,充分考量民生实际需求,体现群众真实意愿,集中众人智慧。上海率先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基层实践基地”,健全公众广泛参与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良法善治。

 近年来,我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发挥人民民主制度优势,保障和落实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取得了一些丰硕成果,汇聚起“爱青岛,让青岛更美好”的强大合力,为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扎实基础。比如,我市相继开展“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我爱青岛·我有建议·我要说话’”民生倾听主题活动和“‘建言青岛,美美与共’我为青岛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有效整合各类民生倾听渠道,面向全社会搭建起汲取民智、凝聚共识、服务民生的常态化平台,让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城市治理与发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实验,率先系统设计、统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更广泛凝聚党心民心,全方位汇集人民磅礴之力,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率先全方位成功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就能更快更全面地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更快更好地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青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的建议

 建议我市对标上海,全方位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青岛实践,率先形成一些全国领先的好经验好做法。

 加强党委统揽全局、做好市域顶层设计。要建立健全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体制机制,研究出台我市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策措施,率先构建切实可行的评估指标体系。统筹全社会资源,更好激发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凝聚起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共治共享的强大力量。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城市法治与治理全过程,推动公众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保障司法和全民守法。强化刚性督导落实,全面推进各区市、各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效与实绩考核,并与干部选拔任用更紧密结合。将“‘建言青岛,美美与共’我为青岛发展建言献策”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更好发挥人大“主阵地”作用。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围绕立法需求征集、法规草案论证、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等环节,健全公众广泛参与机制,加快推进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立法进程,更好服务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全面推进人大选举工作,不断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用好人大监督权,加强预算监督,打造阳光财政,积极取信于民。全域统筹布局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建议直通车、代表联络站点,推进“站点设置在一线、代表履职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并对各级人大代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价。

 政府公共治理要全力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思想融入服务型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中,将各项工作建立在广泛而扎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结合,激励动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机关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守护一方百姓生产生活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政府公共治理效能,更好发挥市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创设民意直通车,善于用民主方式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进一步完善市政协与青岛日报社等联合搭建的“倾听与商量”协商议事平台,积极推动平台建设向区市、镇街和社区延伸。充分发挥专家库、智囊团作用,为党和政府高水平公共决策和公共治理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更好地体现政协民主监督的权威性,对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与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完善委员履职尽责的沟通平台,打通联系各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支持司法机关厉行法治、公正司法。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解决“执行难”,打通维护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调解等职能作用,创新司法为民服务机制。支持人民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创新,更好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意志,有力保障不特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切实破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维权难题。

 创新基层治理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样态。要加快形成全市基层治理创新大格局,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在各区市、镇街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建议直通车”的基础上,积极创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更好掌握社情民意,加强纾解引导,营造良好基层民主氛围,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切实保障和推进城乡基层组织民主自治。针对民生实事项目论证,召开居民“民主协商圆桌会”;针对民生实事项目表决,推进“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针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开设“民主监督专栏”。

 重视新闻媒体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性角色。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团结人民、凝聚共识、引导舆论、强化监督的独特作用,以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治理的渠道。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和自媒体蓬勃兴起的时代潮流,注重加强全媒体建设,创新融媒体平台形式,主动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动员群众,更好搭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助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话语体系。切实保障新闻媒体社会监督职责,推动公权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的效率和水平。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