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布莱森这位被誉为“目前活在世上最有趣的旅游文学家”,在他的《万物简史》里开篇便说:“我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很不容易。”“几亿个游离的原子不得不以某种方式聚集在一起,以复杂而又奇特的方式创造了你。”
不管艰难还是容易,反正作为一个生命,作为万物中的一粒,在某一个时刻来到了某一个地方,在地球上,在宇宙中,在我们自己能感觉到的空间里生长、衰败、消亡,最终回到自己或许也能感觉到的某一个空间去——这就是万物的简史吧?比尔·布莱森用一部中文译本四百三十多页的厚厚的书来描述这个过程,讲述发生在宇宙这个人类已知的最大空间里的种种壮丽、壮烈或寂寥、森然的故事。讲着讲着,他便说:“空间这个名字起得极其恰当,空间是个平淡无奇的地方”“宇宙是个又大又寂寞的地方”“因此,即使我们其实并不寂寞,实际上我们还是很寂寞”;讲着讲着,他便发出悲天悯人的一问:“上帝创造了物种,然后又消灭这些物种,他究竟要干什么?”
这个巨大的问题该去问谁?还有同样巨大的一个问题也不知道该去问谁:我们的寂寞和宇宙的寂寞是空间的还是时间的?这寂寞起于何时?成于何处?终结于何时何处?只要我们还是“我们”,就一直感受到空落落的空间里,时间孤零零地独自流着。空间里的一切,应该都是时间留下的痕迹。此时此刻,我不由地想说:我越是知晓时间的无始无终,就越是明白空间的广袤无垠,就越是爱你。你无处不在。而你是谁呢?
想到宇宙的时候,我们会下意识地仰望星空,但我们可能意识不到的是,仰望星空的分分秒秒都是对时间与空间的回望,看到的都是太空的过去以及过去的过去。我们看到的每一颗星都不是它在我们的“此时”的状态,而是它的光射出时“当下”的样子,比如天炉星座中的一颗恒星“在6000万年前壮丽死亡时所发出的光,不停地越过太空,最后在2001年8月的一天夜里以一点微光的形式抵达了地球……抵达地球的时候恰好有个人在不偏不倚地望着那片天空,结果看到了它”——这是何等壮观、何等澎湃的时刻!后来的我们只要随时“朝夜空瞥上一眼,你就看到了历史”。
因此,不能不疑惑的是,我们看到的星空到底是一个纯粹的空间还是被时间编织的一片混沌? 就如你先踏出飞机座舱,就“比在你后面离开飞机的人要年轻一些”一样,就如“从屋子的这头走到那头的时候,你自己所经历的时间和空间也会稍有改变”一样,对于光的飞驰而言,零点零几秒是多大的距离啊,何况相距千万年亿万年的星球!宇宙空间里的万物没有任何能力在哪怕一个瞬间里停留在原来的地方,地球,银河系,太阳系,星云团,我们目前存身的宇宙,以及我们暂时不在的平行宇宙……所有已知的和未知的,无时无刻不在变动,无时无刻不在远离我们——“这些都是未来的结果……我们在这里坐着的时候,大陆在漂动,就像池塘里的一片叶子那样……”比尔·布莱森以充足的理由替妄想永久立足的我们发问:“宇宙的星系不仅在离我们远去,而且离去的速度越来越快。”星系都离去了,宇宙还会在吗?我们还何以立足?是越来越快地被抛弃了吗?
说到底还是那个千古的命题:“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
牛顿、爱因斯坦、霍金,大爆炸、黑洞、量子、平行宇宙,上帝、真主、释迦牟尼,哪一个能给我们以明晰的宇宙起源?哪一个能辨明时间是什么,空间是什么呢?比尔·布莱森更强调空间的意义,他说“时间并不存在”,那么空间就真的存在且永恒吗?大概也不会,都不会的,归根到底都是想象,都是或许越来越接近但永远抵达不了终点的假设,因为那个终点是运动的,且鬼火一般(被霍金们点燃之后)一直飘忽着的,比人类思想的运动要迅疾得多呢!能有谁?什么时候能到达终极之点?
对于广义的世界而言,我们这类生命的到来,是“幸”呢?还是“不幸”呢?《万物简史》里有一个或许比较沉重的打击:“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似乎并不完全希望我们待在这里。”从本质来说,可能就是我们自己“要”来、并“要”生活在世界上,而不是世界“要”我们来的。无论推论还是显而易见的,世界已经而且将会不断地以各种方式警告我们:要“小心翼翼”地待在这儿!
比尔·布莱森还有一点老庄的味道,他提醒我们向地衣学习。“地衣大概是地球上最坚强的可见生物,也是最没有雄心壮志的生物之一。”地衣生长极慢,被认为只是“存在”着,只是漠然地“在”那儿而已,只是为了自身而“在”,不在乎别的生命的竞争,甚至不在乎环境(宇宙)的变化。也许它知道变得越快越复杂的生物,就衰竭灭绝得越快?所以,我们还是谦逊吧,因为“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
人类在万物当中有没有好运相伴另当别论,我想以《万物简史》结尾的几句话打住我的这篇废话:“在这个宇宙中,获得任何一种生命都是一个奇迹。当然,作为人类,我们更是双倍的运气。我们不仅享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的能力,甚至还可以以多种多样的方式使其变得更加美好。这样一种技巧,我们才刚刚开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