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眼

保护中小投资者,“高”与“低”缺一不可

青岛日报 2021年04月22日

  □莞 棋

 近日,“康美药业“事件不断发酵,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被业内视为中国版集体诉讼改革的破冰,彰显了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零容忍”。为广大投资者保驾护航,是资本市场改革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保护中小投资者是一个成熟资本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而多年以来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缺位,造假者违规成本低一直被业内人士视为A股的“顽疾”之一。“康美药业”事件能否成为投资者索赔的一次成功范例,开创投资者索赔新局面,不仅对康美药业的投资者很重要,对其他投资者很重要,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也十分重要。一旦此次索赔成功实施,投资者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将对投资者信心产生极大提振,对上市企业则产生积极震慑。

 “康美药业”事件再次力证,保护中小投资者,“高”与“低”缺一不可。

 要让造假者付出高昂的成本。

 康美药业连续3年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约300亿元,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此前对康美药业造假的“帮凶”——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并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罚款4275万元,共计罚没5700万。此外,证监会3月19日还发布了市场禁入决定书,相关人员被市场禁入,其中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禁入5年,项目经理禁入10年。造假者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将有效震慑、遏制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如何让中小投资者以低成本维护自己的利益,“康美药业”事件正在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近年来,投资者保护一直都是A股市场的一个软肋。虽然A股市场一直都在强调投资者保护,但实际上,在保护投资者的问题上,A股市场缺少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以至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在A股市场接连不断地发生。

 康美药业造假300亿元被揭露后,股票市值从1300多亿跌到200多亿元,投资者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且康美药业有一定的资产,尚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因此,康美药业比较符合特别代表人诉讼条件,投资者保护中心将康美药业作为我国第一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具有法律依据,且具有积极社会意义。

 集体诉讼是国外成熟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个重要举措,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在集体诉讼胜诉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都可以得到赔偿,而不像个人诉讼或共同诉讼,只有参与诉讼的投资者才能得到赔偿。

 A股市场对集体诉讼机制一直是呼声不断,并终于在新《证券法》里引入了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机制,即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只能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出任,且受到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而投资者参与诉讼的方式是“默示参与,明示退出”,即投资者不同意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需要明确反对,相反,没有明确反对的,则视同同意参与处理。如此一来,最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只要没有明确反对,也就是诉讼的参与者了,而一旦集体诉讼胜诉,则这些最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就都可以从中受益。因此,特别代表人诉讼才是中国版的集体诉讼,可以最大化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国资本市场历经几十年发展,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近年来,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严厉查处,市场秩序出现了明显改善的现象。因此,即便市场还没有进入到牛市通道,投资者热情却已经得到比较大的激发,新开户人数也创下了新高。

 关键是,投资者的热情能否保持,能否成为市场稳定向上的基础,不仅要看投资者的信心,也要看市场能否给投资者带来希望,投资者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如果投资者利益不能受保护,投资者仍然是市场的弱势群体,是随时可以被宰割的羔羊。那么,他们的信心就会受挫,投资热情也很难保证,甚至会出现远离市场的想法。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激发投资者信心和热情最为重要的前提之一,如果代表人诉讼行之有效,并在后续推广开来,能够给投资者形成保护网,那么,投资者热情会得到充分激发,中国资本市场必将保持旺盛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