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一叶总关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真正把监督执纪执法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上。
紧盯“老有所养”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紧盯养老社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紧盯养老服务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突出政治监督引领。聚焦政治监督重点,对照《精准监督导航》,紧扣部门职责梳理监督事项,将养老服务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实施项目化管理,定期督导推进。针对群众反映农村养老院存在闲置、挤占等现象,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民政局党组深入自查自纠,做到对全市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场所底数清、问题明。经过全面摸底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农村幸福院450家,部分农村幸福院存在基本功能缺失、运转困难、闲置关停等问题,养老服务功能未充分发挥,严重影响了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将其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市民政局党组扛牢主体责任,出实招用硬招推动解决养老服务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提升日常监督实效。贯通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专题报告、跟踪督导检查、工作提醒函等监督方式,督促市民政局党组针对农村幸福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路径,实现“监督解决一个问题,推动完善一项制度”的效果。
通过前期调研督导、协同推进,截至目前共有67处符合条件的农村幸福院转型为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服务站。对运营不善、效能不佳的农村幸福院,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民政局党组在综合分析、全面研判的基础上,精准分类施治。对符合条件的,转型为居家社区养老农村服务站;对转型困难、需求不明显的,予以关停,并妥善做好资产处置等工作。同时,根据养老服务需求,督促民政系统配建新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强化监督治理效能。坚持监督贯通融合,协同精准发力,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以清单为抓手,督促党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精准高效发力,压实贯通区(市)民政部门责任,强化对农村养老机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力度,完善运行监管和监督评价机制。聚焦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找准痛点难点堵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发挥协同监督作用,协调规划、消防等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效。
靶向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跟进监督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
为全力推动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专项治理纠治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政策措施落实,2020年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暨巡察“回头看”期间,综合运用“巡察+派驻”“抓重点+全覆盖”“检查+督导”“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检查质效。强化执纪问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18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9起,处理127人,党纪政务处分84人。切实整治作风问题,集中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攻坚提升”专项行动,7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20起26人,以作风攻坚助力脱贫攻坚。推动抓源治本,向9个市直部门(单位)制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存在的34个问题,督促建立问题台账,逐个整改销号,推动制定出台脱贫攻坚方面政策文件17件、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个,以点带面强化源头治理。
压实政治责任确保平稳过渡。倒逼责任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重要要求,以“四个不摘”为抓手,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强化各项政策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现行主要帮扶政策列明清单、逐一梳理,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防止松劲懈怠、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和对接,对贫困户温暖过冬、大幅收入变化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及时响应,通过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强化项目监督,持续加强对扶贫项目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护主体,防止扶贫项目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综合运用审计、财务检查等多种监督成果,加强对收益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贫困户持续享受扶贫项目红利。
强化跟进监督保障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要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今年以来,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坚持跟进监督不松劲,找准切入点、结合点,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监督,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脱贫成果不断巩固,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巩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效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持续纠治环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部署的任务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2020年以来,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整治,以执法、环评等领域为重点,梳理整改事项22个。与局内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对一”谈话70余人次,下沉分局“四不两直”调研24次,通过官方网站、为民监督卡,广泛倾听企业和群众呼声。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统筹调度,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生态环境信访、选择性随意性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共检查各类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146件(次),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17件,发现问题线索9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5人。督促局党组召开“护航行动”专题工作会,助力推进一汽解放青岛项目落地,受到企业好评。办理市纪委监委“护航行动”专班转交问题线索6件,问责5人。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程序工作指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至10个工作日。
强化综合施治,狠抓整改落实。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先后两次向市生态环境局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制定整改措施87项,健全完善制度45项,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督促向区(市)制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嫌问责案件办理通知单》11件。督促制定了《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八项禁令》,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摸排,坚决杜绝“靠环保吃环保”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对执法、审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全系统党纪政务处分24人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99人次。
深化整治成效,回应群众期待。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化专项整治成效,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开展环评审批领域、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清廉之岛”廉洁文化建设,深化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强化执纪问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执法、环评、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作风建设,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