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3.82亿元,增长1%,可用资金为1835.66亿元,支出为1584.65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7亿元,可用资金为720.66亿元,支出为642.79亿元。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达到年度预算预期。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等复杂严峻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历次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及时发行政府债券,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财力下沉基层,保持了财政平稳运行。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增长6%以上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329亿元,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1699.73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699.73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6.6亿元,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499.48亿元,支出相应安排499.48亿元。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了合理安排。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收入预期目标与全市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与全省收入增长目标相衔接,支出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的决策部署,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青岛高新区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2021年预算草案。
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好2021年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研究谋划财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减税降费、规模性纾困政策,保持财政支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巩固经济恢复性增长态势。统筹考虑财政政策,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竞争力,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对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项目,优先考虑市场化方式运作,把政策资源用在刀刃上。转变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推动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以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全力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力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提升财政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能力,完善资金和政策向15个攻势、13条产业链、重点工作集中整合机制,加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支持完善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优化科技支出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向,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塑造新发展优势。理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征缴体制,做好国有文化企业预算编制工作。国有资本股权制投资基金应重点投向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项目,积极向拟上市公司倾斜,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开展培育合作,促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滚动管理和有效有序退出。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规范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以绩效为导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由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拓展,由财政专项资金向政府债务、政策执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拓展;加强对市政府年度市办实事项目财政投入的绩效管理和评价,评价结果提交人大监督。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试点工作。加强对区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和考核,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持续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逐步提高税收占比。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优先支持前期准备充分、立项审批手续齐全、能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科学安排债券发行计划,合理设置再融资债券期限,缓解政府债务即期偿债压力。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规定,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及时提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加强对区市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着力提升收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