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对纲要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会议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情况,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总体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新跨越,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市政府提交的《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战略定位,符合《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制定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制定的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及行动计划,具有很强的引领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符合青岛实际。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尽快完善规划实施机制,通过年度计划执行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市规划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全面推动纲要草案落地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纲要草案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