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速递

青岛日报 2020年12月18日

  关注修复生态环境资源

 青岛中院诉中督导污染环境企业整改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近日会同原告社会组织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生产作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确认。该案是青岛市首起在诉讼过程中,通过督查污染环境企业,促使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危害的案件。

 被告某公司露天堆放砂土物料约120吨,因未密闭覆盖、厂区内渣土车超量装载及封盖不严、向水体排放碱液等,多次被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行政处罚。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落实,该公司现已积极缴纳罚款,制定建立《环保管理制度》《生产作业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进出车辆清洗抑尘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并采取了储料仓全封闭及顶层封闭、加装环厂喷雾装置、院内加装360度无死角喷淋装置、进出车辆均更换全封闭式罐车等措施。经各方共同确认,被告已整改完毕,该案调解结案。

 法官认为,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不能仅仅简单追究责任,要更多地关注被破坏的环境资源是否能得到切实修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倡导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青岛海事法院成功网拍利比里亚籍“狮子”轮

 12月16日,经过44轮激烈竞价、39次延时,利比里亚籍“狮子(SAM LION)”轮成交价格定格在67836000元,超出起拍价11180000元,溢价率高达19.7%。

 “狮子”轮原属SPV萨姆莱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萨姆莱恩公司)所有。萨姆莱恩公司于2016年与德国某贷款银行以“狮子”轮作抵押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后因受新冠疫情冲击且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偿还借款,德国某贷款银行于今年5月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并拍卖该船舶。

 12月15日至16日,青岛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日照法庭对该船舶进行拍卖,最终,当“已成交”三个字出现在网页上时,青岛海事法院干警几个月来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案涉各方债权人、船员纷纷发来信息表示祝贺和感谢。

 “狮子”轮被法院扣押期时,船上全部船员均为外籍船员,由于船东弃船,不再对船舶、船员进行管理,青岛海事法院经多方协调将全部船员遣返回国并更换中国籍船员,承诺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对全部外籍船员工资以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这既体现了青岛海事法院的人道主义关怀,也为船舶竞得人成交后更换船员提供了便利。

 此次网络拍卖共有5人报名,94人设置提醒,吸引到7296人次围观,最终被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成功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