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 棋
就在电商“双11”大战如火如荼的时候,互联网平台经济出乎意料地被戴上了“紧箍咒”。11月10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制定该指南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稿表明监管机构对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决心,与此同时,市场也将此消息视为国家的一记反垄断重拳,当天几家大互联网平台的股价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挫。
蚂蚁集团暂缓上市仍被炒得沸沸扬扬,国家监管层对蚂蚁集团小额网贷模式提出的新规定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此时再出台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紧箍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简单一个时点或一个事件催化的结果,而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是力促互联网平台回归效率、创新的本源。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损害消费者行为的现象日渐被诟病,消费者用苹果手机或者安卓手机去同一个平台,平台给出的价格不同。或第一次来的顾客,一律优惠;如果你是熟客,那么价格一定是偏高的,因为熟客对价格已经不敏感了,这些都是在滥用垄断地位或者实施不正当竞争。
不仅是电商零售领域,外卖平台也频频陷入“二选一 ”的纠纷中,通常是以要求商家到平台上独家开店的形式来进行。据统计,近三年时间内,作为主管部门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美团、饿了么“二选一”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已有至少6起。
在我国,互联网平台享受了巨大的时代红利,成长为各个领域的巨头,并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但平台自身的企业属性,决定了其要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近些年来,互联网平台利用垄断优势限制竞争的案例比比皆是,它们用“二选一”“独家交易”等手段挤占生产者剩余,同时还用“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手段拿走消费者剩余,高额的垄断利润支撑平台规模越做越大,也有足够财力将业务边界越扩越大,就能在更多的市场获得支配地位。
尤其是在如今”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平台型互联网企业正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疫情倒逼之下,依托互联网平台的在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超大型互联网平台作为具有生态化赋能能力的基础设施,对社会要素资源的配置、定价和流转拥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竞争行为,无论从保护中小微商户抑或消费者权益角度,都是必要的。
对互联网平台来说,反垄断措施或许会带来阵痛,但当行业更加规范,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被消除,各个平台都能在明确的规则范围内行事,各个平台也就能够集中精力回归到提高平台效率、为交易双方创造最大价值这条主线上来,而这也正是这些平台最大的价值所在。
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和创新成为过去二十年里尤为瞩目的一个产业事件,这是由于鼓励创新的环境给予了各种商业模式与生态成长的空间。但是,当各个领域陆续出现巨型平台企业后,规范线上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就变得十分迫切。通过公平竞争审查以及严格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可以让企业更好地预见合规风险,敬畏和拥抱市场竞争,避免因缺乏约束而滥用垄断地位进行不当得利,进而削弱创新和竞争动力。当然,还有重要一点,建立公开、透明、独立、非歧视的反垄断执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