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3月11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发布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其中,青岛“王姓姐妹与某单位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
王姓姐妹均为听力残疾人。姐妹二人向青岛市残联反映,两人共同入职某单位已8个月,单位与妹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对姐姐却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则主张,原计划仅招用妹妹一人,应两姐妹母亲的请求,才答应一同安置姐姐,并与其母亲达成口头约定,仅为姐姐缴纳社保即可,因此单位不存在过错。
青岛市残联依托“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此案线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与残联运用“1+N”涉残疾人纠纷调解工作模式,由残联牵头成立一支由涉残纠纷调解员、助残公益律师和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人员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在法院指导下开展纠纷调处工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用人单位按照残疾当事人意愿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向当事人支付双倍的8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共3.4万余元。用人单位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将款项转入当事人指定账户。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