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主播违约 面临百万赔偿

法官促成和解:女主播赔偿经纪公司2万元并分期付款
青岛早报 2025年02月20日 吴冰冰

  早报2月19日讯  近年来,随着直播平台的爆火,网络主播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但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城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络主播“百万违约金”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19岁网络主播违约成被告

  在原告青岛某文化传媒公司诉被告王某合同纠纷一案中,青岛某文化传媒公司与王某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由青岛某文化传媒公司提供直播场地和设备设施,王某在公司指定平台和账户进行独家直播,每月直播天数为22天且每天直播时间不少于2小时,同时约定未经公司同意,王某不得在公司指定平台和账户之外进行直播,如违反则构成严重违约,王某需承担违约金100万元及相应其他损失。

  签订合同后,青岛某文化传媒公司为王某提供了直播设备和直播场地,但王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进行直播,且多次利用其他平台和账户直播。青岛某文化传媒公司多次要求王某依约履行合同无果,遂诉至城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并且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法官“面对面”调解解难题

  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王某在签订合同时仅是一名刚满19岁从艺校毕业的女孩,社会经验和法律认识不足,天真地认为违约没什么大不了。后经过法官释法说理,王某情绪发生很大起伏,痛哭说自己没钱。考虑到本案如果简单开庭判决,必然会对王某身心和今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办案法官一方面安抚其情绪,另一方面积极联系青岛某文化传媒公司,从王某年纪较小,如果真给刚毕业的学生判上天价违约金,其无法履行成为老赖,影响未来发展入手,耐心细致讲明法、理、情。

  通过法官的调解,最终公司的态度也逐渐缓和下来,表示仅要求王某支付给其购买的设备以及租赁场地、布置场地的费用2万余元。在“面对面”调解当天,办案法官又让女孩和家长联系,女孩家里人和公司相关负责人坐在一起真诚沟通,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做出让步,仅要求王某赔偿2万元并同意进行分期支付。原被告对于办案法官的真情调解均给予高度认可,纷纷表示感谢。

  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直播平台的爆火,网络主播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但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双方往往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或《经济合同》来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界定,这类合同往往对网络主播的违约行为约定了巨额的违约金。一旦网络主播发生违约行为,如何认定网络主播的违约程度及违约金数额,成为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难点。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方面要尊重和保护网络直播这一新兴行业,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应注意到网络主播往往是一些年轻且缺乏社会经验的群体,也要注重维护网络主播这一群体的合法利益。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